近日,国家卫计委针对医疗服务领域群众感受最强烈的前十位突出问题进行了梳理和研究,起草了《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针对群众就医感受最强烈的方面提出具体措施。该计划提出,在急诊方面,落实应急救助制度,对于需要紧急救治,但无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确无力缴费的患者,要及时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防止发生突破道德底线情况(1月29日《京华时报》)。
医院是救死扶伤之地,因而健康与生命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不得拒救既应成为医疗道德的基本要求,也应成为医疗规范的兜底原则。2013年,国家卫计委发布的《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对此进行了明确;同时执业医师法中明文规定,医生在面对急危患者和突发事件两种情形不得拒绝治疗,并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的政策。
之后这一原则被反复强调,然而拒救拒诊情况依然比较严重,原因有多个方面,除了缺乏刚性的惩罚措施,还在于只有责任要求而无配套保护,使医疗机构往往陷入欲救无能的地步。其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医疗秩序难以得到规范,医闹等现象需要得到整治;二是救助渠道不畅通,大量欠账让医院难以承受。
除了医闹引发的伤医、打医等恶性事例外,越来越多的医赖行为,既会导致大量的资源浪费,也会成为医院不断增加的负担。从一些专业调查和媒体报道看,没钱、没证件、家属失联的人员滞留医院的情况并不鲜见,有的拖延三五年甚至更长时间。
早在1986年10月30日,有关部门就发出《关于维护医院秩序的联合通告》,第五条写明“不准以任何借口长期占据病床拒不出院”。然而如何解决却语焉不详,既没有明确各方责任,也没有给医院赋权,再加上九龙治水之下的管理不力,使得医疗秩序没有得到有效的规范,从而也为不得拒救原则实现埋下了隐患。叫苦不迭的医疗机构,要么公开抵抗而无视其存在,要么因为资源不足而采取暗中抵制。这一原则的实现,需要畅通医疗纠纷化解,从源头上解决医闹现象产生的苗头;需要明确医院属于公共场所,加强对医疗秩序的维护;需要完善公共救助和社会扶助机制,解决病人滞留和欠费之忧。
个体的道德实现需要环境的支撑,救急救穷和救死扶伤的基本原则同样也不能成为无源之水。改善医疗服务质量,需要以良好的秩序作为基石,否则单腿走路必然会面临适得其反的结果。在强调医疗救治的基本原则时,给予医疗机构以保护也不容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