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大代表聚焦乡村医生:需注入“新鲜血液”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5-01-23
乡村医生是农村卫生工作中一支不可或缺的队伍,是最贴近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

乡村医生是农村卫生工作中一支不可或缺的队伍,是最贴近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然而,正在此间召开的浙江省“两会”上,多位代表指出,目前乡村医生队伍正日渐萎缩。

浙江人大代表、松阳县人民医院外科护士长麻雪娇对此感受颇深。作为一名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她指出目前乡村医生队伍年龄老化严重,几乎有一半以上是由上世纪50、60年代“赤脚医生”转化而来。而且学历偏低,女性医生很少。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乡村医生大多缺乏社会保障,虽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但没有办理养老保险。“收入较少又没有养老保险,他们只得边种田边行医,难以把全部精力放在医疗卫生事业上。”麻雪娇告诉记者,乡村医生承担着为当地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任务,同时也是实施农村防疫保健的主体,因此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技能,对于促让农村居民获得便捷、价廉、安全的基本医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麻雪娇建议,要适当引进年轻、高级、女性人才,为乡村医生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并逐步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尽量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乡镇卫生院则优先聘用优秀的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学毕业生优先参加住院医师培训等等。

同时,她还建议要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按照服务人口配备乡村医生,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和配齐基本诊治设备,并不断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支持更多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院校接受学历教育。

无独有偶,浙江人大代表、莲都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雷萍也表示,根据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在雷萍看来,新条例的出台实施造成乡村医生进入门槛提高。

“目前村卫生室从业人员普遍存在‘一高两低’,即高年龄、低学历、低收入现象。而且由于缺乏吸引助理医师进入农村工作的优惠政策,加上丽水等地经济欠发达,导致近年来乡村医生队伍日渐萎缩。”雷萍以丽水市为例,她说,丽水符合注册条件的883名乡村医生年龄总体偏大,其中60岁以上292人,50—59岁155人,40—49岁176人,30—39岁75人,30岁以下27人,乡村医生后继乏人的问题十分突出。

雷萍建议,可根据实际需要,允许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其他人员申请执业注册,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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