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五项医疗改革让城乡群众分享医改新成果

文章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14-12-18
“现如今看病,用的都是常规药,给我们卫生院也配备了先进的医疗设备,大夫、护士服务态度也好,实实在在解决了我们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体验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现如今看病,用的都是常规药,给我们卫生院也配备了先进的医疗设备,大夫、护士服务态度也好,实实在在解决了我们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体验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正在西宁市城中区总寨镇中心卫生院测量血压的扎西老人道出了西宁市的老百姓分享医改新成果的喜悦心情——西宁市坚持把深化医改和推进卫生计生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创新公立医院体制机制,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城乡群众普享医改红利。

西宁市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由2013年的470元提高到今年的510元,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率分别达到99.2%、99.8%和99.05%,城乡居民在三、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0%、80%和90%;实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办理大病保险1.7万名,补偿患者医药费用9000万元;民政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达12.5万人次,补助资金2.32亿元。西宁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今年6月1日起,全面推进在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200种省内药物增补目录,建立常态化短缺药品储备机制;扎实推进紧密型城乡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乡村医生聘任制和乡镇卫生院团队服务工作,全市已签约城乡居民家庭52.5万户,签约率达86%。同时,创新以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健康评估、双向转诊等为主要内容的家庭契约式服务新模式。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中,分别组建8个医疗卫生服务联合体,出台《西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级诊疗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全市三、二、一级医疗机构住院人次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36%,上升10%和10.87%,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防治结合的就医新秩序正在逐步形成。

西宁市先后筹措资金5亿元,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现全市所有乡(镇)有1所标准化卫生院,所有行政村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目标;筹资1.16亿元,实施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对6所县级综合医院进行改扩建;筹资5亿元加强市级公立医院建设,市级三所医院综合大楼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招商引资15亿元启动海湖新区医院建设项目,引进民营资本4.6亿元,创办6所民营专科医院,多元办医格局初步建立。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11类增加至14类,人均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为225万城乡居民和流动人口建立了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8.8%;将13.1万名高血压患者、3.5万名糖尿病患者和5424名重性精神病人全部纳入规范化管理;为17.18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组织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7069人、妇女宫颈癌检查9008人、乳腺癌筛查4912人、叶酸补服5631人,免费为贫困居民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更加公平、可及的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普惠城乡各族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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