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4年第二期《药品质量公告》,全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出不符合规定药品43个批次。
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根据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抽验计划,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及各市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在本行政区进行了抽验。
本次抽验中,全省各食品药品检验机构通过基本药品抽检、日常监督抽验、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抽检、日常监督抽检机专项抽验四部分,共完成化学药品、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药品抽检2631批次,其中合格药品2588批次,不合格药品43批次,合格率为98.4%。
目前,省食药监局要求各市食药监局对涉及公告不合格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公告发布前已依法查处的单位要加强跟踪监管,对尚未查处的单位和品种迅速进行调查,并依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药品质量公告》发布后仍然销售和使用不合格药品的单位和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标注的假冒药品,各市局要追查假药来源去向,严惩制假售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