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药品价格制定机制正在酝酿大规模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向各省物价部门下发放开药品价格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医保目录内药品价格放开具体工作方案已提交国务院审批,预计最快明年1月起实施。专家据此认为,药品定价市场化终于起步。
药价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2009年,中央出台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史称“新医改”。国家提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实行医药分开、提高医事服务费、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等医改措施,主要都是围绕医疗体制进行。如今,新的药品改革即将启动。
应该说,“新医改”的效果并未令大众满意,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大医院一床难求,得感冒被开天价药的新闻屡见不鲜。
放开药价,意味着要让市场在药品资源的配置过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在理想状态下,如果能够建立正常、有序的市场竞争,药品价格的整体水平应该维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患者“看病贵”的现象也能得到缓解。
放开药价,首先要尊重药品市场的规律,还权于社会,充分发挥市场在药品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取消各种不合理的价格调控制度。同时,政府也要切实履行职能,在推动与深化药价改革中发挥核心作用。自古以来,医药不分家,要想通过药价改革达到缓解患者“看病贵”的目的,必须要在公立医院中继续实行医药分开,彻底取消以药养医,切断公立医院收入与药品利润之间的关系,为药价改革扫清障碍。
当然,彻底消除以药养医的现象,需要对症下药。公共财政要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确保公立医院在基础设施建设、医院正常运行和人员薪酬等方面都有稳定的经费保障。
但需要注意的是,放开药价,并非意味着政府从此对于药品的价格彻底不管不问,不等于政府在市场“失灵”时可以袖手旁观。在事关国民健康的药品管理问题上,政府不能缺位,更不能放任药品生产商们恶意抬价,甚至与医院形成利益同盟,出现药品价格的垄断。药品市场种类繁多,利益巨大,参与制药的厂家众多,政府对于价格欺诈、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确保公众能够切实享受到药价改革的福利。
总之,对于相关政府部门而言,放开药价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要想让老百姓看得起病,降低在医疗领域的支出,仍须政府部门在深化医药改革等方面作出更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