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组织专门力量针对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护理液等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从严、从重、从快打击违规经营医疗器械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食药监管部门要以眼镜商城、小商品市场、隐形眼镜经营店、眼镜店、购物商场、学校周边饰品店铺等场所为重点检查区域。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取得经营许可证及是否超范围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经营的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等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法定证明文件;购销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购销记录是否健全、真实和可追溯;是否销售过期、淘汰、伪劣假冒产品。
通知强调,各地食药监管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到位,及时依法严肃查处,对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