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大家都被金银花和山银花之争所困惑,不明真相,不明觉厉……。从业内视角看,我们特别不愿意看到行业地震,都很受伤的。忆几年前,CFDA总局正式成立,令人鼓舞、令人欣喜。目前,我们正经历着总局成立以来的一系列可喜进步,一个更为稳定、强大的总局,必将行业稳步带入全新阶段。比如:大家一直热议的新的改革方案、新的注册管理办法等等,都让我们充满期待!当然,政策的变化需考虑方方面面因素,自然不会一蹴而就,但这些进步仍然足以令我们充满希望。所谓国破家何在,个体的成功都离不开产业环境的沃土。对这次热议的举报事件,必将对行业管理层带来负面影响,其直接效果是鼓励了不作为。一个刚刚蜕变的行业主管部门,经不起外行之人的折腾。因此,站在业内人士角度,我们无法欢迎,甚至难以接受。对举报方式,我们赞赏总局的处理方法——请直接向中纪委、向中央巡视组举报!
至于具体问题,在搞清楚状况之前,强烈建议不要将一个学术问题上升到政治高度。最近几日很多媒体采访了很多专家,我们皆有目共睹,专家们的观点也是有些不一致的,也说明了这个问题的学术争议属性。当然,群众眼睛需雪亮,媒体所采访专家的学术方向是不同的,你采访一个搞飞机的专家来评议此事,有毛用?不管什么专业的专家,你来问我,我当然有权利表达个人观点,这是基本的自由。但我们作为业内人士,要具备识辩的素质。
其实对于金银花和山银花之争,并非今日才起。早些年在学术界就有一些争议。
不扯这些无聊的,我们还是回到学术的世界,一个简单的空间,来回顾一下历史。
一、金银花的历史考究
通过查阅文献与古籍,我们研究一下金银花的历史,且看看历史中金银花到底是什么东西,是否包括灰毡毛忍冬(山银花)。
根据目前的文献资料,金银花入药最早应是出现在晋代葛洪的《肘后备急方》,其名为忍冬。也有人说是陶弘景的《名医别录》,但其年代显然晚于《肘后备急方》。而金银花之名,则最早似出现于宋代的《苏沈内翰良方》。至于国家药典委员会所说明的,金银花药名首见于南宋的《履巉岩本草》,也是有一定道理和依据的。《履巉岩本草》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彩色本草图谱,该书下卷载有“鹭鸶藤,性温无毒,治筋骨疼痛,名金银花”。该图谱所记录的植物与当今入药的植物忍冬未发现差别。
还需要说明的是,宋代及以前多以忍冬的藤叶入药,而后来,忍冬的藤叶分化为一个独立的药材——忍冬藤,而忍冬之花,则逐渐成为金银花。这也说明,我国中药材的演变与分化是持续的。
另外,从清代开始,人们认识到产地不同药材的形态与质量存在着很大差异,也就将不同产地的金银花分别冠以不同的名称以资区别,如《增订伪药条辨》称:“金银花.产河南淮庆者为淮密…… 禹州产者日禹密……济南产者为济银… …”另外,“苏花”、“南银花”、“东银花”等,现在分别是指来源于江苏、河南和山东等地的金银花。这里再次证明,湖南并不是金银花的历史道地产地,而江苏、河南和山东的历史道地性在清代即有记载。
二、金银花的药典沿革
1、1963版药典
我国的1953版药典收录药物甚少,没见到有什么中药材被收录。而在1963年的药典,明确收录了金银花,明确指出为忍冬科植物忍冬的干燥花蕾,即不包括今天的山银花(灰毡毛忍冬)。
1977年药典
在1977年药典,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该典籍明确将山银花列入金银花之列。
3、1985~2000年版药典
自1977年以来的各版药典,包括1985、1990、1995和2000年药典,均沿用了1977年版药典的说法,即金银花中包括山银花。我就不再一一列出了。
3、2005和2010年版药典
到了2005版药典,金银花一项下,又恢复了1963年药典的描述,将金银花的来源限定在忍冬科植物,而将其他来源的植物全部限定在山银花项下。而我们还应注意到,本版药典不仅对金银花的植物来源进行了标准提升,更对含量测定进行了更多限定。到了2010版药典,金银花维持不变,山银花项下又增加了黄褐毛忍冬来源。
三、问题与思考
据文献资料报道,2010年南方多省区毛毡毛忍冬的种植面积已经接近100万亩,占据整个正品金银花面积的60%。但我们不清楚,在2005版药典颁布之际,当时山银花的种植面积到底有多大。但可以明确的是,山银花种植难度低于金银花,产量亦高,受药农欢迎。据网络上的报道,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湖南省隆回县政府曾从山东买进忍冬苗100万株,免费分发给当地种植灰毡毛忍冬的药农种植,但第二年开花时,药农发现该品种就是本地野生的忍冬(当地药农叫细叶金银花,任其自生自灭),药农不仅不领情,反而责怪政府把产量低、管理成本高的品种引进来是劳民伤财,此后逐步全部把其毁掉改种灰毡毛忍冬。象这样的事情不止在湖南隆回县发生过,并且现在南方其它省市还在发生。
我们注意看一下上文的时间:是发生在2000年之前。因此,至此我们基本可以理解为,很早之前湖南当地政府似乎就意识到山银花大面积种植的问题,所以引导当地农民种植正品金银花。但遗憾的是,引导失败。到了2005版药典之际,当地农民才意识到风险,进而自然会将压力转移到地方政府身上。显然,整件事情就是一个压力转移的过程。而眼下,这个压力则由地方政府转移到CFDA。这个转移是否合理,我们无法做出判断,值得商榷。
其实,本次事件也带来了一个思考。在即有市场利益面前,如何平稳平衡地纠正过去默许或忽视的问题?这对任何决策者来说,都是极其困难的。除非你不作为,否则必得罪一方市场利益。这不仅仅涉及医药行业,于其他行业亦然。采用大刀阔斧式的改革,于长远有利,但会在短期严重受损一方市场利益。采用渐近式改革,则要承受更长期的过渡期痛苦。但无论如何,我们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将一切压力转移到政府决策者身上时,选择不作为无疑是最安全的策略。因此,我们毕竟为旁观者,没有承受损失与压力,需同时怀有包容与悲悯之心,减少攻击的心态与行为。愿事件早些平息,愿行业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