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出台

作者: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1-07-19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制订了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山药等11种传统习用硫黄熏蒸的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400 mg/kg;其他中药材及其饮片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150 mg/kg.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制订了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山药等11种传统习用硫黄熏蒸的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400 mg/kg;其他中药材及其饮片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150 mg/kg。上述限量标准均在世界卫生组织认可的安全标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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