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药分离 处方外配面临终端利益分割考量

文章来源:医药网 发布时间:2011-05-17

医药流通“十二五”规划提出了“社区医院处方外配”的新思路。专家评价,这将有利于规范药店的发展,促进医药分开,最终达到解决“看病贵”的目的。但要真正实施,如何调动门诊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61%左右的社区医疗机构的积极性是道难题

坊间热议多年的“社区医院处方外配”首次被写入医药流通“十二五”规划,这为医药分开在基层医疗中破题提出一种思路。规划中“医生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的新提法引起业内关注。

然而,若将上述新政放在现实情境中考虑,处方外配道阻且长。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规划中短短几十字背后所传达的信息虽令不少企业备受鼓舞,但若社区医院不设药房,该如何调动门诊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61%左右的社区医疗机构服务的积极性是道难题。更进一步说,药店终端如何与之对接及产业界如何应对等现实命题也值得考量。

基层医药分开破冰?

据卫生部最新公布的数据:2011年1~3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已达到1.12亿,同比提高30.07%,社区医疗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药品终端层级。在此背景下,商务部提出处方权外配意在从外围探索基层医药分开的求解之道。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朱恒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项探索可以说是规划中的一大亮点。实际上,目前医药商业区域龙头旗下的连锁药店已经有介入社区医院药房的迹象。基于社区药房在零差率等政策的基础上,其药价仍高于药店的现实,新办社区医疗机构不设药房的逻辑是严谨的,况且,药店进行处方药销售,通过税收形式将一部分收入归回到国家财政,这样既带动医药零售业发展,同时又规范了处方行为及市场竞争。在新政策的导向下,这意味着基层医疗机构有望率先走向医药分开。”

上述专家的观点,在企业层面也得到了印证。“零售药店承担社区医疗药房的功能,有利于让社区医疗‘术业有专攻’;而对患者来说,其选择性更强。在方便患者购药的同时,社会药店也会迎来发展的良机,况且社区医院与大型连锁药店开展合作,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百姓缘连锁药店常务副总经理李晓对上述新政同样持乐观态度。

事实上,探索处方外配在零售业内早已呼吁多年。新医改后,社区医疗实施基药制度形成的收入窟窿,由各级政府以财政补贴的形式填补,但零售药店是否享受补贴尚未定论的现实窘境,使这种呼声更显紧迫。金康大药房总经理郑浩涛告诉记者:“如果将药房从社区剥离出去,让处方流向社会药店,药企、医院、医生之间的利益链条就会被切断。依照国外的经验,社区医院只配备急诊用药,而门诊用药则由社会药店承担,将有利于规范药店的发展,促进医药真正分开,最终达到解决 ‘看病贵’的目的,目前很多地区的药店都具备了这种条件。”不过,他同时表示,在规划配套文件尚未出台、零售药店社保系统尚未完全搭建好的情况下,这种新思路仍停留在理论阶段。

处方外配的纠结

根据规划的精神,基层处方权外配或成新的突破口。然而,现实情况却难尽人意。朱恒鹏认为:“这中间涉及到利益的分割,社区医疗希望深度介入药品问题维持改革的话语权,并通过零差价销售获得财政上的补偿,如果剥离药房,现阶段社区医院缺少驱动力。”

实际上,零售药店与社区医院的博弈早已开始。“由于药店与医院的进货渠道、销售模式不同,再加上医院可以通过技术手段以保证其药品销售收入,零售药店要分羹处方药销售实际上空间有限。”郑浩涛指出。

对此,社区医疗机构则有另一番观点。西安碑林区东关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何严一语切中肯綮:“医疗是一项连续性的服务,用药需随患者病情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如果让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如何避免药物滥用,出了安全问题谁负责。”

“更隐性的问题是,即使处方外流,如何规避医院、医生与社会药店打通关系,通过处方等方式指定或暗示患者到药店购药。”朱恒鹏言语之间仍存担忧。他告诉记者,目前在药店基本可以买到大部分医院所开的药,但却很少能找到商品名相同的药品,这中间购药的隐性风险让很多探索者对此敬而远之。也就是说,剥离药房也许只是一厢情愿的难以实现的梦,关键还需要兼容性的政策设计。

广州百宁医药公司市场部总监何永佳含蓄地表述:“其实社区药房的供应链相对比较简单,以前社区医疗是我们的必争之地,而药店终端市场竞争相对充分,反而不能成为企业着力开拓的市场。对流通企业而言,只是渠道的改变,但业务量和利润没有太大的变化。”

而某制药企业学术部的一位负责人则表示,处方药都是需要经过医生推荐的,所以在药房或是药店并不会引起处方药营销模式的改变。为了让患者能在药店买到处方药,目前很多企业开始调整药品结构,加强处方药品种的配置比。但关键是处方推荐出来后,药店是否保证需求与供应的匹配。

既然探索处方外配遍布荆棘,那么,未来的路该怎么走?“我认为应循序渐进。先从社区门诊私营化切入,鼓励全科医生开私人诊所。事实上,现在有一些社区医院已经实行私营化,而且有些门诊由医生或老中医开办专科或中医馆,只做门诊诊断不卖药。新办药房不再配备急救药以外的药品,而对于原有药房逐步剥离,变身为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企业运作。”朱恒鹏认为。

而在何永佳看来,探索基层“医药分开”关键是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到位。如果社区医疗机构不设药房,政府完全可以强制零售药店配齐并销售基药。同时根据实际,指定医药商业公司有补偿地作为基药配送单位。在偏远的农村不妨尝试“零售药店+赤脚医生”的药医合作模式,这样更符合现实情况。

0
-1
收藏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