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2011年2月1日起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使用的药品全部实施零差率销售;3月16日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只能在国家基本药物和本市增补药物的范围内配备使用药品,688种药品取消药品15%的加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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