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与各省局签订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责任书

作者:本网编辑 文章来源:弗戈制药网 发布时间:2010-10-22

5月22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10年度医改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京召开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座谈会。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代表国家局与各省(区、市)局签订了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201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

责任书共涉及9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全面提高和完善307种基本药物的质量标准;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环节监管,组织开展辖区内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处方和工艺核查,建立基本药物品种监管档案;加强基本药物配送和使用环节监管,对相关配送企业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建立起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数据库;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实现药品不良反应技术监测的网络化管理;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全品种电子监管等。

据了解,去年以来,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以建制度、打基础、强基层为重点,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各地开展了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调查,摸清了监管底数;完成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质量安全和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影响的评估;开展基本药物质量标准评估,初步建立基本药物评价抽验与标准提高的联动机制;建立了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的制度,完成了医改配套文件《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

邵明立在会上指出,2010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的工作任务繁重。全系统上下必须坚定信心,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抓好监管工作,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在深化医改的过程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中心任务和主要工作就是加强基本药物监管,要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医改是强化政府责任,推动地方政府对药品安全负总责的机遇;改善监管环境,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机遇;也是加强药品监管,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机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抓住机遇,有效推进基本药物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在推进监管创新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邵明立强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参与医改工作,要始终把确保药品特别是基本药物的质量放在中心位置。各地在统筹考虑工作任务和人力物力投入的基础上,要特别强调把工作落实到基层,把资源配置到基层,使具体工作和机构、岗位、人员有机结合,在推进医改的过程中切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同时,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吴浈主持会议,副局长李继平、边振甲出席会议。全国31个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国家局相关司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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