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施行药品使用条例 用药机构受监管

作者:本网编辑 文章来源:弗戈制药网 发布时间:2010-07-15

27日相关人士从有关部门获悉,《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将于3月1日起实施,药品使用监管范围从医疗机构,扩大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康复保健机构、戒毒机构等。 

据了解,该条例扩展了药品使用监管范围,《药品管理法》仅仅监管医疗机构,而现实中用药的单位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康复保健机构、戒毒机构等,现在将这些单位一并纳入监管范围。条例还对药品使用环节进行了全方位规范,从机构设置到人员配备,从药品购进到储存养护,从调剂配方到临床应用,从广告宣传到不良反应,作出相应的规范。27日上午,山东省药监局和济南市药监局联合在泉城广场启动该条例的宣传仪式,发放3万余份宣传材料,并向市民提供义务咨询。全省各地市的药监部门同时以各种形式宣传《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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