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中国做细胞治疗的公司去谈海外合作,会议室里最值钱的东西是一张刚出来的早期临床数据幻灯片;今天同一批公司再坐下,对面问的第一句话变了:你们的平台,卖不卖。这句话听着像抬举,其实是另一道选择题:卖产品是收一季庄稼,卖平台是把地一起卖了。
2026年10月16日,商务部与科技部发布2026年第48号公告,就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征求意见,并同步实施出口前登记的临时管理措施。生物医药只纳入5项技术,指向细胞与基因治疗、小核酸的成套底层工艺平台所有权,以及全球尚未公开披露的全新靶点;这份文件管的,就是那道选择题。
过去两年,中国创新药出海被讲成了一路高歌:2024年对外授权总额519亿美元、94笔,2025年1356.55亿美元、157笔、首付款70亿美元,2026年前9个月突破1200亿美元、同比增长36%、首付款超过100亿美元。数字都对,但它们回答不了另一个问题:这些钱,买走的是什么。
医药魔方的统计给了一个刺眼的答案:截至2026年7月1日,121起跨境对外授权里,涉及技术所有权转让的只有5起;一百多笔交易,卖的是分子、是权益、是某个适应症的海外商业化权,真正把底层平台连根拔走的只有个位数。所以48号公告落地后,海外市场的反应很有意思:标题先惊呼,正文再算账,几天之内语气就平了;因为把附件注释读完就会发现,文件管的是平台所有权的对外转让,管线授权不在其中,品种工艺交付不在其中,给境外客户做外包研发和生产也不在其中。用汉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Aaron Gu的话说,就是六个字:管住转让,放开许可。
这一冷一热之间,藏着中国创新药出海十年的全部秘密:我们卖得越来越多,但真正卖到根上的,一直很少。
把时间拨回2017年12月:传奇生物与强生旗下的杨森达成许可协议,共同开发靶向BCMA的CAR-T疗法,首付款3.5亿美元、总交易金额18.5亿美元,创下当时中国药企出海的纪录;五年后,这款后来叫西达基奥仑赛的产品在美国、欧盟和日本相继获批上市。
那笔交易的本质是卖青苗,一棵一棵卖,卖的是这一季的收成,换回来的是现金、是国际临床的经验、是一张进入全球市场的门票。对当时的大多数中国CGT公司来说,这是唯一现实的选择:管线早期、资金紧张,自己没有海外临床和商业化能力,不卖权益就没有下一步。
行业里后来有人把那个阶段说得很不堪,我不这么看:青苗交易完成了两件大事:让中国的研发能力第一次被全球定价,让一批团队学会了按国际标准做临床、做CMC、做注册;没有那几年的青苗,就没有后来的平台,产业是一层一层长起来的,先有苗,再有根。
第二层变化发生在2023年12月26日:阿斯利康宣布收购亘喜生物,现金首付部分约10亿美元,加上潜在的或有价值付款,合计交易价值约12亿美元;阿斯利康拿到的,除了处于临床阶段的BCMA/CD19自体CAR-T管线,还有亘喜专有的FasTCAR生产技术平台。
这一次卖的不是青苗,是下蛋的母鸡:此前中国企业卖的是产品权益,这一次连做产品的平台一起被买走了。买家算的账很清楚:一条管线只能带来一个产品,一套平台可以持续孵化产品;对卖方来说这是一次体面的退出,对产业来说这是一次提醒:原来我们手里的底层工艺,本身就是别人愿意花大价钱买走的东西。
也是从那时起,一个更难的问题浮出水面:如果平台可以整体卖,那么中国CGT用十年时间攒下的家底,会不会在某一轮资本周期里被一次性买空。
小核酸的故事开始得更晚,节奏却更快:这个赛道长期由Alnylam、Ionis这些海外公司定义,中国企业一开始只是跟进者;转折发生在2024年1月,瑞博生物与勃林格殷格翰达成合作,共同开发治疗肝病的小核酸疗法,交易总额超过20亿美元,首个里程碑当年就达成。
同一个月,舶望制药与诺华签下协议,把数款早期siRNA候选药物许可出去,首付款1.85亿美元、总潜在金额41.65亿美元;到了2025年9月,双方再签一笔,预付款1.6亿美元、总金额最高52亿美元;一年半时间,同一家中国小核酸公司被同一家跨国药企连续加注,这在五年前很难想象。到2025年,瑞博、靖因、舶望、圣因等中国企业已经陆续出现在全球小核酸交易清单上;据医药出海通口径,2026年一季度中国小核酸出海交易合计超过70亿美元,一个季度的量已经超过2025年全年。
小核酸为什么跑得快?因为它比细胞治疗更接近一门可以标准化的化学生意:分子可以设计、工艺可以放大、成本可以按克算;中国企业最擅长的工程化能力在这里被放大得很快,也正因如此,平台和工艺的价值在这里暴露得比CGT更早。
市场自然会问:ADC和双抗交易那么活跃,为什么没有被纳入,偏偏是CGT和小核酸。
答案在技术结构里:ADC和抗体药物商业价值很大,但底层建立在相对成熟的抗体工程和化学偶联技术上,中国在这一块已经形成产能集群和完整管线梯队,工业化路径清晰,更多依靠市场化交易完成全球变现。说得直白一点,这是一门已经跑通的生意,卖产品、卖权益、卖产能,都不影响根基。
CGT和小核酸不一样:它们直接作用于遗传信息的表达调控和底层改写,是生命科学下一代的底层范式;更关键的是,这两条赛道的壁垒高度依附于工艺与递送平台本身:一套可复用的病毒载体制备工艺、非病毒递送系统或者核酸化学修饰工艺,往往能跨品种、跨适应症支撑几十个管线的孵化,具有极强的工业母机属性。全球范围内,这两条线的代际竞争还没有分出胜负,属于各国都在加紧布局的战略技术制高点。把这类底层共性平台留在境内,防范它们在早期被整体买断,符合技术贸易管理的客观逻辑;护住底层资产是第一步,但只是第一步。
这份文件不是一道铁闸,边界划得很清楚:禁止的是所有权对外转让,不是合作本身;处于不同研发和生产阶段的特定药物品种,其对外合作或商业交易所必需的技术工艺,明确不在管理范围;利用相关技术为境外客户提供外包研发和生产服务,同样被排除在外。
对绝大多数企业来说,正常的管线授权、联合开发、跨境委托生产都不受影响。真正被约束的,是少数把整套平台连人带技术一起卖掉的交易;2023年底阿斯利康宣布收购亘喜那一类结构,在新规实施后会面临严格的禁止出口约束。这也是文件传递出的政策取向:对外开放的门没有关,管理的是技术外流的底线。公告还明确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跨国联合研发设立自动许可便利,并重申利用相关技术生产的产品不受管控,这些安排都是为了让守法合规的跨国合作继续跑下去。把门关死,最先受伤的是自己;把底线守住,才有资格谈开放,这个分寸,文件拿捏得比很多评论都准。
客观地说,这份文件有它的另一面:在资本环境偏紧的周期里,少数现金流紧张的初创Biotech把公司整体卖掉当成一种退出妥协。新规客观上收窄了这类企业的资产变现路径,推高了依赖平台溢价一次性退出的难度;对这部分企业来说,商业预期必须调整,从卖公司转向卖管线、卖权益、卖服务。
政策没有意外,只有取舍:一个国家不可能一边希望把底层技术留在境内,一边又允许任何一家企业把整套平台打包卖给海外买家;前者是产业战略,后者是个体退出,两者冲突时,政策只能选前者。换个角度看,买方也不是非买平台不可:跨国药企本来就不愿意背重资产整合的包袱,买使用权、买权益、买产能,是双方都更舒服的商业算盘,真正想连锅端的从来是少数;新规把这条少数通道堵上,反而让绝大多数正常交易少了一层不确定性。
如果真的把这两条赛道看作需要长期守住的家底,那么一个更现实的问题就摆在面前:限制之后,配套能不能跟上。有大力度的限制,就应该有大力度的支持,这两件事必须同步,否则制度只完成了一半;技术出境的门槛筑牢了,境内产业生态的承接和扶持政策跟不上,技术留得住、企业养不起的风险就会真实浮现:根留在田里,不等于根就能长好,没有水、没有肥,根一样会枯。
支持不是一句口号,落点有三个。第一是支付端,CGT单次治疗费用高、小核酸慢病药物用药周期长,光靠基本医保接不住,商业健康保险要接上、多元共付要探索,公立医院的DRG支付标准和药占比考核也要为重大突破性创新药留出合理的除外和豁免。第二是转化通道,818备案里跑出来的优质项目需要一条顺畅的路接上注册临床,否则早期数据只能停在备案里,长不成产品。第三是上游供应链,质粒、病毒载体、转染试剂、合成脂质、高纯亚磷酰胺单体这些卡脖子的环节,需要专项基金、研发费用优惠和关键耗材通关便利一起上,把本土研发和制造成本真正降下来。
这三件事不解决,平台留下来也长不大;根要靠养分养,没有养分,根迟早发育不良,甚至夭折在田里。
回头看这十年,中国CGT和小核酸走了一条很清楚的路:先用青苗换现金流,再用现金流养平台,最后用平台参与全球竞争;今天能拿出的,不再只是几个早期数据,而是一批按照国际标准做完临床、做完CMC、经得起跨国药企尽调的平台型资产。
越往后走,越要明白一件事:青苗可以卖,根系不能卖——青苗卖出去,换来的是活下去的现金和全球化的经验;根系卖出去,换来的是一次性的对价,失去的是下一茬青苗。把底层工艺平台留在境内,让它们在自己的土地上继续发育,才有机会长成一片林子,而不是年年买苗、年年育苗。
所以我的建议很具体:把细胞与基因治疗、小核酸明确列为需要重点扶持的两条赛道,让支付、转化、供应链三端拿到与出口管制同等力度的配套;管制解决的是“不能卖”,扶持解决的是“活得下去”,前半句已经落地,后半句跟上得越快,“把根留住”才不只是一句好听的话。
根是什么?根不在厂房里,也不在公司名里,它在那一套可复用的工艺、那条跑得通的递送路线、那群知道怎么把实验室的东西做成药的人;厂房可以再建,公司可以再注册,人和工艺散了,就真的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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