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化学实验室用仪器、设备如何管理
【GMP】化学实验室用仪器、设备如何管理

1.1凡是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均应建立档案。
1.2仪器设备的档案,由设备部TE负责统一专柜管理管理。
1.3仪器设备档案包括名称、型号、进厂编号、生产厂家、购进日期、价格、合同单,随机资料(图纸、使用说明书、操作维修指南、备用件明细表、出厂检验单),开箱验收、安装调试、验证等所有记录说明及参与人员名单,与生产厂家联系方式、电话、地址、联系人等。
1.4仪器设备的原始档案资料持有者有义务上交归档,不得存放于个人手中。
2.1精密仪器、大型设备存放室应避免阳光照射,保证仪器的光学系统正常。应与化学检验室隔开,以防止腐蚀性气体、水汽腐蚀仪器设备。
2.2精密仪器室内应有恒温、恒湿装置,保证室内温度、湿度相对恒定,每日作一次温、湿度记录。室内应避光,通风良好。
2.3精密仪器室附近应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以备随时使用。
2.4天平及其它仪器应设在防震、防晒、防潮、防腐蚀的单独房间内。
2.6较大仪器应固定,不得任意搬动,并罩上仪器罩防尘;小型仪器可直接放在柜中。
3.1分析用仪器的容量、灵敏度均应与所从事的分析操作适应。如原精密度达不到要求,应及时维修、更换或报废。
3.2仪器设备安装完好,应经过验证,且精密仪器应有计量检定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
3.3精密仪器应注意防潮,经常更换干燥剂。对不常用的仪器应经常除湿并保证每月通电一次。
3.4各种精密仪器设备应制定使用SOP,内容包括:
3.1名称、型号、进厂编号、设备保养负责人、实施人。
3.5使用人应熟悉使用SOP和仪器设备性能,按使用SOP进行操作,做好《仪器使用登记表》。
3.7精密仪器设备的拆卸应经过规定的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拆卸。
3.8用贵重材料(如铂、金、玛瑙)制成的坩埚、乳钵等由专人加锁保管。
3.10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一般每年保养一次),并有保养记录。
3.11依据国家计量法及实施细则,质量部对实验分析用计量仪器应定期校正或送出校正。无制造许可证标志的计量仪器、设备不得购入。拟制、审核、批准,所有打印文件如未经文控中心统一分发并加盖“受控”印章,均为无效文件!
3.12玻璃容器由化验室检验员检定,属国家强检仪器、量具应到当地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将计量检定合格证贴于仪器上,方可使用,否则不准使用。
3.13不得使用有故障的仪器、设备,在其上应挂“维修中”状态标志。
4、使用前检查有无检定合格证,是否在检定效期内,无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期限的仪器不得使用。

评论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