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上百人感染丙肝排除采血传染

文章来源:中华检验医学网 发布时间:2012-02-29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昨日再次回应保定非典传言,称已排除SARS、甲流等,并确诊为腺病毒55型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昨日再次回应“保定非典传言”,称已排除SARS、甲流等,并确诊为腺病毒55型引起的呼吸道感染。另外,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网站消息,“保定非典传言”发帖者已被劳教。

发病病例都是轻症为主

2月23日,多家网站出现了有关保定252医院出现非典疫情的传言。这是2003年“非典”疫情在中国暴发后,首次传出又发现非典病例。

2月25日,卫生部发出官方消息辟谣。昨日,在卫生部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再次重申,经与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核实,此次疫情经过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实验室检测,已经排除了非典、甲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疾病,确诊为腺病毒55型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截至2月25日8点,发病的病例都是轻症为主,没有危重病人,也没有死亡病例。”邓海华说:“疫情已经得到有效的控制。”

感染病例没有异常增多

对于此次疫情对地方的影响,邓海华说,保定市的地方卫生部门疾病监测结果显示,当地社区呼吸道感染病例没有发现异常增多。

“腺病毒,它是一种非常常见的人类病毒,主要是导致呼吸道感染,有一种类型的红眼病也是由腺病毒引起的。”中疾控主任助理、卫生应急中心主任冯子健强调说:“这次在保定252医院收治的病人,感染的是55型,这不是一个新的病毒。”

在一起居住、比较集中的群体中特别容易传播,而且容易引起暴发,这也是腺病毒引起的呼吸道感染的特征之一。此次暴发的55型即是这一类。

冯子健说,腺病毒的传播方式主要是经呼吸道飞沫传播,“这次暴发没有发现有非常危重的病例,也没有死亡的病例。”

“保定非典传言”事件回放

●2月19日 网络发帖

互联网站经营者刘某某在互联网发布了“保定252医院确认一例非典”的虚假信息。

●2月23日 转载传播

该信息经多家网站转载,迅速传播。

●2月24日 港媒报道

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23日表示,已成功联络国家卫生部,并已通过国家卫生部初步确认并非SARS疫情。

●2月25日 官方澄清

卫生部网站发出官方消息称,并非非典,而是“腺病毒”。

●2月27日 再度辟谣

卫生部再度辟谣;保定公安局新市区分局26日依法查处一起散布非典谣言案件,涉案人员被依法劳动教养两年。

■ 追访

是“普通流感”还是“腺病毒”?

卫生部官员分析称,两者说法并不矛盾

在卫生部回应保定出现的非典传言后,昨日,有网友找出近几天媒体的报道称,卫生部和当地卫生局的回应存在不同。

根据《羊城晚报》报道,23日下午,人民网微博发消息称:“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该医院明确表示没有此事。保定市卫生局表示,相关患者均系普通流感,无死亡病例,医院日常运行正常。”

到底是“普通流感”还是“腺病毒”感染?昨日,卫生部有不愿透露姓名官员分析说,其实,两者说法并不存在矛盾。该人士说,此事件发生在部队所属医院,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可能并不了解具体情况。

记者注意到,河北省卫生厅和保定市卫生局只在25日通过官方网站转发了卫生部的消息。此前并未在权威渠道发布官方消息。

昨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在发布会上强调,此次卫生部是“经与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核实”,而且,进行病毒检测的也不是地方疾控部门,而是“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实验室”。

另外,资料显示,腺病毒感染主要表现为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与感冒类似。

发虚假信息为何判处劳教?

保定公安称,发帖者自己连续跟帖,扰乱了社会治安

昨日,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网站发布消息称,在互联网发布了“保定252医院确认一例非典”的虚假信息的涉案人员,被依法劳动教养两年。

消息称,据调查,涉案人员刘某某为某互联网站经营者,其为提高网站点击率,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于2012年2月19日在互联网发布了“保定252医院确认一例非典”的虚假信息,并自己连续跟帖制造影响,扰乱了社会治安。

保定市公安局新市区分局2月26日经调查,依法查处这起散布非典谣言案件,涉案人员被依法劳动教养两年。

之前,媒体曾报道出因发帖被拘留的案例。

昨日,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认为,对发帖者劳教两年,处罚太重,“等于是失去了两年的自由”。本报记者 吴鹏

■ 热点回应

广东丙肝疫情排除采血传染

专家组正在调查;排除由注射毒品传播

广东丙肝疫情目前仍未有结果,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昨日在发布会上说,已经初步排除了经由注射毒品、单采血浆、血液透析等因素引发的传播。

近日,有媒体报道,广东河源市紫金县有上百人发现感染丙肝病毒,且感染者集中,引起社会关注。

邓海华说,卫生部24日已派出由流行病学、实验室检测、临床和医院感染控制等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赴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协助当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对于此次引起丙肝疫情的原因,邓海华援引广东省卫生厅发布的信息说,已初步排除经由注射毒品、单采血浆、血液透析等因素引发的传播。“具体原因还在开展深入的调研和信息分析,一旦有结果,广东省卫生部门将会向社会公布。”邓海华说。

2010年7月份,卫生部曾发布了丙肝防治知识要点,丙肝的传播途径和艾滋病相同,都是经血液、性接触和母婴传播。

农民工跨省就医有望即时报销

目前已在一到两个省进行试点

昨日,卫生部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农村卫生司司长杨青说,卫生部正在做新农合的国家级信息化平台,目前已经在一到两个省进行试点。这也为农民工下一步跨省报销提供了方便。

目前,中国有2亿多农民工,大部分参加了新农合。但是,对于跨省务工的农民工而言,如何实现新农合跨省报销备受关注。

杨青说,对于参与了新农合的跨省务工的农民工就医报销问题,如果农民工输出地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和输入地的有关部门协商,确定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这样,在务工地点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话,就可以在这儿即时报销。

杨青透露,卫生部正努力建设新农合国家级信息化系统平台,现在已经在一到两个省进行试点。“国家级平台和省级平台进行互联互通,以后农民工到任何一个跨省的医疗机构就医,他的信息可以通过国家信息平台互联互通,这对他下一步的报销提供了方便。”

2012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00元左右,其中各级政府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4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且不低于6万元。本报记者 吴鹏

■ 相关新闻

药监局投诉举报中心挂牌

可进行药品、保健食品、餐饮等方面的投诉举报

据新华社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27日在京正式挂牌运行,并开通了网络、信件、走访等便捷通道,接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等方面的投诉举报。

据介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将负责统一受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同时也受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目前,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业务网站(www.12331.org.cn)已开通运行,全国统一投诉举报电话“12331”也将在全国陆续开通。

根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投诉举报机构收到举报后,将于收到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其他方式告知投诉举报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其他方式告知投诉举报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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