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指出,将建立健全健康医疗大数据开放、保护等法规制度;到2017年底,基本形成跨部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
健康医疗大数据被视为激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意见中提出,将加快建设和完善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为核心的基础数据库。鼓励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强应用支撑和运维技术保障,打通数据资源共享通道。到2017年底,实现国家和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以及全国药品招标采购业务应用平台互联互通,基本形成跨部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
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共享平台对于移动医疗和医药电商行业有着重大意义。在目前的医疗行业中,处方信息多掌握在医院手中,需要由执业药师开具。一位医药电商平台负责人表示,如果能够实现电子处方共享,便意味着医院处方外流,对移动医疗企业来说是巨大的红利。同时,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的意见也向医药电商行业释放了积极信号,随着跨部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的形成,这或许会推动网售处方药加速解禁。
销售处方药一直是多数医药电商难以触及的“禁区”。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公布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这项规定被业内视为处方药可以在网上销售的依据,但在过去两年中,网售处方药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位医药领域研究人士表示,一旦电子处方放开,最直观的好处就是老百姓根据医生开具的电子处方,可以在药店、网上等医院以外的地方买药,避免在医院排长队等问题。
事实上,在新医改加速落地的浪潮下,已有连锁药店通过联合互联网企业开始探索创新模式。此前,老百姓大药房与互联网医院平台微医达成合作,通过药店在线问诊模式抢占处方药市场。
互联网医疗大事记
2014年5月
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2015年7-9月
国务院出台《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探索电子处方等网络医疗健康服务应用
2015年12月
乌镇互联网医院开出了第一张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
2016年6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底基本形成跨部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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