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改革医药价格 放开省管850种药品最高零售价

文章来源:齐鲁网 发布时间:2015-12-30
12月30日讯 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据省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充介绍,新版《山东省定价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特别提到,山东将全面放开省管850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同时放开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非治疗性特需医疗服务、中医服务等14项定价项目。
省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充

省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充

齐鲁网12月30日讯 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据省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充介绍,新版《山东省定价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特别提到,山东将全面放开省管850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同时放开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非治疗性特需医疗服务、中医服务等14项定价项目。

“医疗服务价格是重要的民生价格,老百姓非常关注,物价部门更是高度重视。结合目录修订,我们对医药价格进行了6个方面的重大改革。”

陈充介绍,山东首先放开了全部850种省管药品价格及医院自制剂价格;二是放开了省内血站供应价格及临床用血收费标准;三是放开了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四是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2016年1月1日起先行放开知名专家诊察费和康复、种植等130项医疗服务价格。

他解释说,《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外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经省卫生、物价、人社部门审定立项后,医疗机构可自主制定试行价格。试行期满后,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未纳入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第三类,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仍实行政府指导价,但价格结构要做调整,取消药品加成,同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专家诊察费、手术费、护理费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的价格,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引导医疗机构从以药养医向以技养医方向发展。

“五是对收费方式进行改革,允许按项目、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多种收费方式并存。按照我局与其他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意见,公立医疗机构将逐步减少按项目定价的数量,扩大按病种定价范围。2020年按病种收费数量将达到200个。”陈充还提到,省内将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将定价权限由省、市两级扩大到省、市、县三级,同时,在东营、潍坊、威海开展扩大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定价权试点。

0
-1
收藏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