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药品招标采购机制 提高仿制药质量

文章来源:人民政协报 发布时间:2015-12-07
就药品招采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仿制药质量和使用的影响谈几点看法。一是目前的招标政策不鼓励选用高质量仿制药。二是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不到位,受药品加成政策影响,医院乐于使用高价药,没有积极性去选更加合理的药物。三是药品质量监管标准不高。

就药品招采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仿制药质量和使用的影响谈几点看法。一是目前的招标政策不鼓励选用高质量仿制药。二是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不到位,受药品加成政策影响,医院乐于使用高价药,没有积极性去选更加合理的药物。三是药品质量监管标准不高。为此建议:

一、提高仿制药质量,与医改和“三医联动”一起考虑。

二、从仿制药质量的一致性评价着手,提高医药产业的集中度。要从提高医药产业集中度和提高仿制药申请的技术壁垒着手,从政策层面引导有能力的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提高整体创新能力和生产制造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三、改变招标办法,不能唯低价中标,应综合考核价格和质量等因素,综合评价。在药品招投标中,可借鉴江苏省2015年非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的做法,将首仿药和过了专利保护期的原研药放在同一质量层次进行公平竞争,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首仿药,鼓励国内优质药企加快仿制专利到期大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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