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向上是大趋势 价改需防止过度医疗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2015-10-20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近日发布。意见明确,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医疗服务价格一直在调整阶段”。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负责人史立臣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这项政策的调整主要是对公立医院影响比较大,而对民营医院影响较小,后者目前的价格大多是市场机制形成。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不断推进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制度,公立医院的盈利模式也将随之发生变化。按照理顺医疗服务比价的政策导向,未来医院从药品获得的收益将降低,而从医疗服务获得的收益将提升。“但是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也得避免过度检查、过度手术的现象存在”。一位行业人士向记者表示。

医疗服务价格有望上涨

相比美国等发达国家,国内公立医院医生的阳光收入相比较少,这也就导致医生不得不靠开药等方式获得灰色收入。提升医疗服务价格成为改善医院和医生阳光收入的一个尝试。

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是新医改的一个重要目标。今年5月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经科学测算,在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费用和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

这意味着,未来诊疗、手术等服务项目价格有望进一步提升。据了解,目前一些省市地区已经着手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媒体报道,北京市卫计委曾对外表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有升有降,升的是明显亏损的医疗服务技术价格,降的是大型检查以及耗材等价格。此外,据记者了解,其他一些省市也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其中手术费用普遍上涨。

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非是任意调整。10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意见要求,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市场调节价政策。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的服务项目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支付标准。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这份意见的亮点是国务院提出了医保支付部门在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中的作用”。史立臣认为,未来医保支付部门将参与到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药品采购的过程之中。这对于医保控费将起到一定的作用。

史立臣认为,上述意见对公立院的影响较大,未来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上涨是大势。而非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已经是市场机制形成,影响较小。

不过,也有分析人士认为,加快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市场调节价,有利于民营医疗机构针对不同层次市场需求提供差异化服务,提升盈利能力。

价格改革需防止过度医疗

值得一提的是,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并非易事。

重庆市是较早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改革的省市之一。今年3月份,重庆市相关部门曾推出了《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据了解,在这一版本中,大型设备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均降低25%,诊查、护理、治疗、手术类项目价格分别提高30%、30%、13%和13%。当时这一版本出来,有些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实际涨幅甚至超过了规定。这引起了外界的关注,而后被叫停,又恢复到2004年版物价标准。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与降低药价、推进医药分开等是一体的,在没有实现降低药价的前提下,提升医疗服务价格,很可能加重民众看病贵问题”。一位医药行业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

老百姓去医院,支出最多的三部分分别是药品、检查和手术。上述医药行业分析人士认为,随着医药分家的推进,医院从卖药获得收益会减少,如若医院获得的财政支持没有得到满足的话,医院必须依靠提高手术、检查的数量和价格实现增效。

一位刘女士告诉记者,此前因食欲不振曾去某三甲医院诊治,而医生开出的检查数量超过五项,费用近1000元。“以前这类病医生只是开药,但现在做的检查数量不仅增多,价格也很吓人”。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这样的现象屡见不鲜。

目前,大部分公立医院因为财政投入不足,收入的90%是来源于医院的业务收入,包括检查、手术、原材料的消耗加价和药品的加价。“如若将药的收益从医院拿去,医院不得不此收益转嫁到检查、手术等环节”。上述医药行业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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