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南省的通知来看,这些公司被判或者被罚是2014年的事情,海南卫计委此时突然发威,不得不引人深思。
13家药企两年禁入市场
这13家公司分别是海南普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海南豪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海南三精欣长盛药业有限公司、海南双鸽药品医械有限公司、海南丰元医药有限公司、海南力强医药有限公司、海南飞利医药有限公司、海南振誉药业有限公司、海南宝之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天恒贸易有限公司、海南武海医械有限公司、海南盛南药业有限公司、海南同心堂药业有限公司。
海南卫计委对这13家药企处罚也是相当严厉:取消这些企业在该省所有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供货、配送资格,该省所有医疗机构终止上述四家企业在我省原签订的所有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供货、配送购销合同,并在两年内不允许上述四家企业及其法定代理人参与该省所有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工作。
从披露的案件来看,很多公司是因为陷入行贿门而被列入了黑名单。例如,海南天恒贸易有限公司、海南武海医械有限公司、海南盛南药业有限公司、海南同心堂药业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当事人为了感谢万宁市人民医院原院长林俊杰长期对其公司在医疗耗材、医疗器械、医疗药品采购业务上给予的关照,先后多次送给万宁市人民医院原院长林俊杰共计人民币64.05万元的行为,构成了商业贿赂行为”的违法事实。
照此标准来看,在医疗反腐大压力下,是否会有更多药品经营企业或生产企业因此沦陷呢?
去年旧事被重提
从通知来看,这些公司被列入采购黑名单主要依据或者是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或者是工商局行政处罚书。值得关注的是,刑事判决书和工商局行政处罚书的判决时间均为2014年。一年之后,招标大年启动之际,海南省将这些药企列入黑名单,此时间点实在引人深思。
去年年初,国家卫计委印发《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规定对一次列入当地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本省级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或接受财政资金的医疗卫生机构在不良记录名单公布后两年内不得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其他省级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或接受财政资金的医疗卫生机构两年内在招标、采购评分时对该企业产品作减分处理。
对五年内二次及以上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全国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或接受财政资金的医疗卫生机构两年内不得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
作为回应,一些地方也出台了配套措施,去年7月份,海南卫计委、食药监局、高级人民法院和商务厅联合出台了《海南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行贿不良行为记录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商业贿赂的概念,即: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行贿不良行为(以下简称商业行贿不良行为),是指在本省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组织的药械购销活动中,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违反公平竞争原则,采用给予采购与使用药械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利益等行贿手段,以获取交易机会或其他经济利益,经审判机关依法判决的行贿行为,以及人民检查院、纪检监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它部门查证属实的行贿行为。
对于这13家企业来说,最显著的影响是海南两省禁入了,在其他省份的招投标中,也会被做减分处理。这意味着,在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这对于企业来说,不仅仅意味着在招标中处于不利地位,严重的甚至有可能是因此丧失全国市场。如果其他省份学习,对于很多药企来说,这不啻于是场大灾难。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