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有媒体援引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有关官员的话说,中国今年将全面推行大病医保制度。如果此话当真,那么,这将是中国医保制度的一个重大进步。大病医保,是对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代付的保险制度。根据保监会的数据,至去年底,大病医保已在27个省开展了392个统筹项目。
大病覆盖率低,是现行中国医保制度的最大弊端。而这个弊端,几乎为每一个参保成员及其家庭所感受。尤其是大病往往给参保患者带来巨大痛苦,给家属带来痛彻心扉的打击,这就更加放大了医保制度的弊端。近些年,随着生态环境的恶化,原来某些属于罕见病种的大病成了常见病、多发病;以前在特定人群中高发的大病成了普发性的大病。医保把这些大病排出在外,无疑抽空了医保的保障属性。
当然,落实全民推行大病医保制度,绝非主管政府部门一声号令便可以完成实现的事情。实际上,真正实现大病医保,主管部门、医疗系统和保险体系都要进行大量改革调适工作,革除各自方面现存的弊端,否则,大病医保也只能停留在政府文件的纸面上。
在相当程度上,中国的医保把大病排出在外,是因为中国的小病价格已经足以让承保方望费却步。而导致小病大看的原因则更多、更复杂。这些多而杂的原因,又使管理部门望而却步,最终致使这些旧有因素纠缠在一起,再与新出现的原因混杂在一起,由此使得医改的难度越来越大,改革无从下手。医术不值钱,科技含量并不高的药品价格却奇贵的现实不改变,大病医保就有可能变成一句空话。
从这个意义上讲,大病医保实行的前提是保险、医疗和管理等一系列改革的启动和完成。即使就大病医保本身而论,问题也仍然不少。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统筹层次较低、管理水平不高的背景下,大病医保一旦实行,医保基金将面临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的情况。如果计费、核算、支付等程序不适应大病医保的推出,就极有可能出现无钱支付保险和有钱花不出去的局面。
不仅如此,如何在医疗改革进展慢、到位慢的情况下,控制大病和小病费用的增长,也是一个关系到大病医保能否落实的问题。在进一步的改革中,医疗机构、保险公司和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必须磨合到位,以期在患者、医疗机构、保险公司之间形成相互独立、平衡以及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关系,由此实现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升患者的就医水平,减轻患者及其家庭的负担。
医保制度是一个国家最最重要的福利制度,也应该是公共财政的最大开支项目。在中国,医保覆盖面扩大至大病,是使全民享有和感受发展成果的措施。把大病纳入医保范围,可以使民众摸得着、看得见改革的成果,是最好的爱国主义教材,也是使国民对国家发展和未来充满信心的坚实基础。因此,大病医保的具体落实尤显重要。
据上述报道,“一位政策层人士表示”,“全面推行这一目标有两个层面,一是各地全部出台政策,二是全部实施政策并开始支付待遇”,“年内至少完成层面一,力争完成层面二”。并且,“大病医保覆盖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新农合参合人员,资金也来源于这两项基金,也就相当于已经完成了参保和筹资的阶段,下一步方向就是实现由商业保险公司支付待遇”。
上述大病医保到位后,还应进一步扩大大病医保的大病病种的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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