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医药界代表群呼反腐、纠错!

文章来源:赛柏蓝 发布时间:2015-03-02
2015年两会开会召开在即,哪些是医药界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呢?

2015年两会开会召开在即,哪些是医药界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呢?

近日,笔者从知情人士那里获悉,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主要有三个,医药反腐,过去政策纠错以及加快落实中央精神。

一,医药反腐。

中纪委出手效果大家都知道,不少两会代表也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并加快医药体制机制改革的实质性推进。

2014年6月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提出“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法不禁止的,市场主体即可为;法未授权的,政府部门不能为”、“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禁止变相审批”等重要改革精神,得到全社会的普遍欢迎。

不少医药界的代表们认为在医药领域,上述重要改革精神落实滞后。例如,药品招标制度是国际上常用的一种药品采购方法,但目前我国各地省级卫生主管部门包办的药品招标管制政策严重异化,成为药品进入市场的“二次行政审批”,把药品进入医疗机构这种正常市场行为变成了变相的行政审批,甚至同种产品不同区域(省、区、市)年年审批一次,招标主管部门成了药品领域的最大审批机构。

最近,湖南等省采取“让电脑、专家与企业进行价格谈判”所谓的阳光采购,几天时间数位专家,面对数万个药品品规进行议价,提出建议价时没有给出科学明确、公平公开的依据,要求企业在电脑上即时确定交易价格,而不是让买卖交易双方直接进行谈判,仅以降价作为最终目的,主观随意色彩浓。

这一做法违背基本的市场规则,没有给予企业平等的权利、平等的机会和平等的规则,实质上是政府通过专家之手对药品交易进行不当行政干预,人为设置市场交易的障碍、市场进入壁垒、地区封锁。

因此,代表们呼吁改变由由各省级卫生主管部门统一包办药品招标管制的模式,变成由政府来制定规则,提供服务并监督公平交易,具体工作交由买卖双方自行负责价格谈判、采购及付款。发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医疗机构自发的联合采购,促进现代医院管理及内部监督机制的建立,确保惠及百姓。

二、过去政策的纠错

依法撤销和纠正医药卫生领域各级各类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是不少代表们第二大集体诉求。

四中全会《重大决定》提出“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但,在医药卫生领域,行业准入方面如企业开办登记、市场准入方面如药品招标采购管制与价格管制、药品流通配送管制、以及药品经营过程的诸多管制政策,均大量存在违背中央精神、违反相关法律的部门政策和地方政策,却一直得不到纠正。

不少代表建议敦促医药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十八大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据《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国务院第30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国各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计生、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商务等部门制定的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在企业开办登记、药品采购与定价管制、药品配送商选择、医保定点管制、医院药房托管等方面存在的使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或导致药品市场扭曲及其他阻碍医药行业公平竞争、制约全国统一市场形成的政策规定进行清理。

三、加快落实中央精神。

医改虽然得到在医改推进的过程中,特别是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明显滞后,甚至出现某些部门或地方出台的政策与中央改革精神完全相悖。

比如,十七大对医改提出的“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等重要改革原则,至今基本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落实,或者被变相扭曲。管办分开的核心是医疗机构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

所有者不参与不干预公立医疗机构的正常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尊重公立医院的独立法人地位,就是医疗机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调动医院和医生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卫生体制和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推动建立医疗服务领域的竞争择优机制,自主经营,自主管理。仅仅增加投入还不能解决看病贵、看病难全部问题,增加政府投入与改革体制机制“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又如医药分开政策,目前各级卫生主管部门推广的是取消药品加成、收费平移,但不是真正的医药分开。建议加快医药分业。通过多种途径剥离医院门诊药房,首先在条件成熟地区,推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站)不新设门诊药房和公立医院剥离原有门诊药房的试点,利用社会药店与医院药房的良性公平竞争满足供应,并且把合法开办依法经营的所有社会药店,全部纳入医保范围方便群众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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