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拟对政泉控股处分 北大医药或免遭中枪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2014-12-15
北大医药12月14日晚发布公告称,于12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及北大资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源控股”)的《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

北大医药12月14日晚发布公告称,于12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及北大资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源控股”)的《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政泉控股及资源控股存在未及时披露代持协议及权益变动情况、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议案时未回避表决的违规行为,深交所拟对政泉控股及资源控股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根据前述《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的有关要求,政泉控股及资源控股可以在2014年12月18日前向深交所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

一位接近北大医药的人士向记者表示,代持事件是股东之间的行为,与上市公司无关,更多的是躺着中枪。“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深交所处罚的仅仅是北大医药的股东,而北大医药则免于中枪。”一位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

北大医药曾深受影响

提示暂停上市风险

在政泉控股举报方正集团高管涉嫌股票代持、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后,方正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北大医药的日子并不好过。

11月3日,在上述消息在市场上披露之后,北大医药公司股价在当日下午开市后出现较大波动,当晚公司发布《关于媒体传闻核查停牌公告》。11月21日,北大医药公告称接到证监会通知,称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同时,深交所也向上市公司发来询问函。

11月22日,北大医药发布公告称,接到证监会的通知,鉴于已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止审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12月13日,北大医药发布了《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北大医药表示,如公司因此被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相关条款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香颂资本董事沈萌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北大医药发布上述公告,更多的是基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上市公司只是把最差的情况向外界披露,起到提示风险的作用。上述公告不意味着北大医药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提示暂停上市风险

不过,此事或将告一段落。对于12月14日晚北大医药(17.42,0.080,0.46%)发布的深交所拟对政泉控股及资源控股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的公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分析人士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深交所拟对资源控股和政泉控股作出处分,原因是未及时披露代持协议及权益变动情况、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议案时未回避表决的违规行为,并未认可政泉控股举报的内幕交易。此外,“深交所并未对上市公司作出处分”。

昨日,一位接近北大医药的人士向记者解释,上述事件的发生是股东之间的行为,与上市公司无关。

而对于投资者关注的代持事件是否会影响北大医药收购一体医疗一事,上述接近北大医药的人士向记者表示,如北大资源与政泉控股的委托代持事项存在,则政泉控股应对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根据北大医药提供的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及相关律所律师核查,如政泉控股回避表决,北大医药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审议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中同意股数仍占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根据相关规定,相关议案仍可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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