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8年至今,我国已超过30次降药价,却始终难以撼动专利药高高在上的身价,如何挤出专利药、独家药的价格水分被很多业内人士认为关乎药价改革成败。12月8日,媒体从多位接近国家卫计委的相关人士处获悉,目前,国家卫计委正设想建立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机制,打算做好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工作。降药价终要动到“贵族药”身上,也让不少药企人士嗅出了空气中改革气息渐浓,一场中国药品定价史上最大规模的改革浪潮倏然而至。
瞄准药品“贵族”
近两天来,一条关于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委员会有望成立的消息引起医药界关注,对此,多名药企乃至行业协会人士均表示,国家卫计委药政司确实对价格谈判委员会一事正在研讨中。北京商报记者也拨打了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的电话,但并未得到正面回应。
根据接近国家卫计委的知情人士透露,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委员会的建立由国务院医改办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同时,国家将会聘请由临床、药学、价格、医保、经济、税收、法律以及医院管理等各方面专家组成的药品价格谈判顾问。
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委员会成立后,谈判的品种将首先从肿瘤用药、心血管用药、儿童用药、中成药、公共卫生用药5类药品中选择。具体的谈判方法是,谈判委员会先采集各省(区、市)集中采购平台中标价格、各地医疗机构历史采购价、社会药店实际销售价,以及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采购价,建立谈判药品价格信息库。谈判办公室参照以上价格信息,确定谈判药品采购上限价格。
更值得关注的是,对于药品价格谈判委的探讨正选在国内药价改革的敏感时期。不久前,国家发改委向8个医药行业协会下发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取消药品政府定价,通过医保控费和招标采购,药品实际交易价格将由市场竞争形成,这一方案也被称为中国药品定价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改革。由于征求意见稿中,谈到对于专利药品、独家生产的中成药等市场竞争不充分药品,建立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故此次国家卫计委计划设立的国家谈判机制的构想,也被解读为对此方案的响应。
不过,消息人士也坦言,“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委员会”还仅仅是国家卫计委的一个设想,至于最终是否能够正式成立,有待药价改革方案出台后,相关配套措施如何确认。
外资药企首当其冲
一位不愿具名的医药行业协会负责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药品价格谈判委有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谈判价格确定后,国家还将重点监测谈判药品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价格浮动超过一定比例的药品,及时调整采购价格。而此举明显直指外资药企。
去年,跨国制药巨头葛兰素史克在华贿赂网被曝光,通过一系列子公司间的倒手以及虚报价格等把戏,葛兰素史克的药品在中国的售价远高于在其他国家的价格,最高达到其他国家的7倍。以知名药品贺普丁为例,在中国的出厂价是142元,而在韩国只有18元,在加拿大不到26元,在英国不到30元,在德国、日本等国家其出厂价也远远低于中国。而为了把高价药卖出去,GSKCI又开始大手笔进行商业贿赂。事实上,在中国高价销售药品的情况非常普遍,这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利益。
“一直以来,我国对于跨国药企的专利药都采取成本定价法,也就是说,药企上报药品的生产成本,然后加上一部分利润便成为药品价格。但这个过程中,不少药企都通过虚报成本的方式来定高价,”上述医药协会负责人称,“未来,如果药品价格谈判委成立,在制定药价时除了和企业谈判,还会比照周边国家药价,此举可以降低药价虚高。”
关乎药价改革成败
众所周知,如果国家发改委放开药价,普药由于生产者众多,在激烈的竞争下很难涨价,而且医保支付价的核准也是对这些药品涨价强有力的制约,但对于具有独特疗效、难以替代的专利药、独家药品则缺乏约束机制,于是,如何对这些药品进行有效的价格制约被看做是事关药价改革成败的关键之一,在此背景下,价格谈判委的设立也变得非常有必要。
但药品价格谈判委这一新模式也有一些细节仍待商榷。“首先,价格谈判机构是否放在国家卫计委下面还应深入探讨,按照常理来说,价格谈判机构应该代表付费方与药企周旋,也就是说,医疗保险部门牵头更为合适。”前述医药行业协会负责人指出。
北京一家制药企业高管任先生则坦言,因为现在药品进入医院必须经过各地方的招标采购,这其中存在一些暗箱操作的空间。也就是说,如果国家价格谈判委对专利药、独家药确定价格后直接进入各地方医院,则有助于减少药价虚高,但如果在价格谈判后,进入各省市还必须和各地方二次议价,则仍给权利寻租留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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