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国家发改委将放开药价管制的消息,引起了舆论围观。有消息称,国家发改委已向各省物价部门下发征求意见稿,讨论全面放开药品价格,实施医保支付价。有关人士表示,年底前国家发改委或将针对基本药物的价格放开行政管制,并逐步向非医保类药物推进。
紧接着,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组织召开了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的研讨会。据有关人士透露,卫生计生委研讨了放开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内容,同时对全部药品价格放开后的影响做了分析,及对按病种收(付)费的规范和相关问题做了研究,同时研讨医疗服务价格监督有关问题。一时间,坊间对于国家卫计委会不会接手药价管理问题频频揣测。
我们向消息灵通人士请教了一下:国家卫计委接手药价管理纯属胡乱猜测。之所以有各种小道消息传出,一方面由于医药价格改革一直是圈内的热点话题,总理在国务院会议上也再次提出降低药价。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的问题及价格改革受到关注。我们也觉得,这“山芋”很烫手,所以鲜有部门愿意接招。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该不该放开价格管制?如果放开,需要哪些配套措施?已有多位专家向《健康报》“建言献策”。有专家指出,以药补医机制直接影响药价。药品是治疗疾病的手段之一,其价格不是孤立的,必然受到医疗服务补偿机制的影响。在以药补医机制下,我国药品价格构成要素比其他国家均多了一个组成部分。
一般而言,实施药品价格干预的主体是广义的卫生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障部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卫生、医保、药监等部门应共同参与药品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方能形成完善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还有专家提出,如果真的放开药品价格,最令人担心的恐怕是引起药品价格混乱和反弹。放开药价的核心,是由社保部门牵头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医保报销结算与医保支付标准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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