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维护法律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如何建立一种合法的渠道,以便那些“刚需”癌症家庭,吃上相对廉价的抗癌药。一面捍卫法律,另一面也要保卫生命,如何在二者之间建立一种有效的机制,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相关部门的份内之事。
孙平硕士毕业后被公司外派印度,朋友经常委托代购抗癌药,他从中闻出了商机,专门找到药品代理商拿到低价药。人在印度不方便,他在淘宝网上开店专门用于代购、收钱,还让妻子帮忙邮寄药品给客户。遭人举报,两人被溧水警方在家中抓获归案。近日,因涉嫌销售假药罪,两人被溧水检方提起公诉。该案在溧水法院开庭审理。
因为同样与国外代购有关,孙平所涉案件让人想起此前发生的空姐代购案。2011年,因从韩国买化妆品再逃税带回国销售,法院一审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离职空姐李晓航有期徒刑11年。李晓航不服判决上诉,经北京市高院二审将此案发回重审。2013年12月,北京二中院重审后做出判决,以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李晓航有期徒刑3年。而孙平夫妇涉嫌的则是销售假药罪。很显然,这两起案件有着本质的区别。因为抗癌药和化妆品不同,与病人性命攸关,而且,这些药品还是廉价的,所以也更能引发人们的思索。
毫无疑问的是,孙平夫妇确实触犯了法律。孙平虽然觉得“自己是在帮别人的忙”,但他们的确进行了销售,而且销售金额高达32万余元,这不是一句“有给朋友带的”就能讲得过去的。按照相关规定,国外企业生产的药品必须取得相关资质后才能进口销售,否则所有药品都按照假药来论处。孙平夫妇所销售的药显然不符合相关法规。既然法律有明文规定,对违法者依法进行追责是顺理成章的,这也是彰显法律的威严。同时,新闻中也称,检察官提出了可以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相信这一案件,在给孙平夫妇教训的同时,也能给其他有类似想法甚至违法行为的人以最大警示。
不过,也要看到此案所揭开的另一层窗户纸,即一些印度抗癌药品的价格,只有国内正常药品售价的1/15至1/20。就此,有人指责药品进口高税率问题,有人重新讨论国内层层加价的药品销售体系问题,但事实上,这都不是重点。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印度的一些抗癌的确价格低廉,是因为它们是涉嫌违背知识产权的仿制药。比如,在孙平代购的药品中就有“易瑞沙”,主要用于肺癌。目前,在我国已批准上市的是英国阿斯利康公司生产的易瑞沙,售价约2万人民币一盒(30片)。而孙平所代购的“易瑞沙”,在医药界指的是指在印度生产的、阿斯利康易瑞沙的仿制药,其违禁流入中国后的均价是1500人民币一盒(30片),仅为阿斯利康易瑞沙的十分之一。如此巨大的差价,为其提供了巨大的市场。今年10月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10家违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劣药品网站名单,其中4家销售以“印度易瑞沙”为主的药品。与之相比,孙平夫妇只能算是极其草根的小淘宝店主。而究竟是谁在用这些药呢?此前据媒体报道,北京和广州两地的多位肿瘤科医生曾坦承,印度版易瑞沙等廉价但非法的抗癌药,主要吸引那些无法承担高额药品费用的病患家庭。
可见在维护法律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如何建立一种合法的渠道,以便那些“刚需”家庭,吃上相对廉价的抗癌药。毕竟,很多抗癌药的价格是如此之高,也不在医保范围之内,普通家庭如何承受得起?一面捍卫法律,另一面也要保卫生命,如何在二者之间建立一种有效的机制,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相关部门的分内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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