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启动了基本药物制度,规定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三年一调整,并分别出台了2009版和2012版,未来基药目录仍将继续扩容,企业可根据基本药物的遴选原则和重点,为新基药目录做好准备。
2014年11月6日,国家卫计委药政司基本药物目录处处长李波在会议上发表了题为《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交流》的主题报告。
报告中提到了基本药物遴选的问题,李波表示,优先以药典为基础,所遴选的基本药物剂型规格均优先选择2010版中国药典收载规格;符合临床实际使用需要,在同一品种有多种剂型规格情况下,均优先纳入符合临床实际用药需求、临床使用较多的规格;充分考虑剂型规格的可获得性,能够保障供应,慎重考虑独家规格;关注特殊人群用药,充分考虑儿童、老人用药需求,确保常用药物剂型规格完整。
李波指出,国际经验为我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与调整提供借鉴,包括增加遴选标准的可操作性,增加遴选与调整程序的透明度,增加证据的挖掘、使用与评价,以及明确目录所覆盖的疾病范围。
李波认为当前的形势背景要继续加大投入,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三联动,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以省(区、市)为单位,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等办法;鼓励地方根据实际进行不同方式探索,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开展临床必需但用量少、市场供应短缺药物定点生产试点;建立健全低价、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李波表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安全用药,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和任务,是重大民生工程。一直以来,部分常用低价药品出现供应不足甚至断供的情况,不能满足患者用药需求。保障常用低价药品供应是贴近群众需求、回应群众关切、减轻群众负担的重要民生工作,利国利民,势在必行。
最后,对于特殊人群药品供应保障,李波表示WHO各成员国目前还没有本国的儿童基本药物目录。目前儿童用药缺乏主要是因为生产儿童药品成本高、利润少,儿童临床数据难以获得,同时缺乏儿童用药产业扶持政策。各国主要通过完善研发审批政策、加大专利保护、多种形式补助企业以及强化用药安全监督鼓励儿童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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