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美药业股东:我要起诉国家药监局!

发布时间:2014-09-04
一大早,有个粉丝找到药痴:“我要起诉国家药监局!告他们行政不作为,莱美药业的乌体林斯现场检查都8个月了,到现在审查公告还不见踪影。”这位粉丝是莱美药业的股东。他说,这两年,医药行业对国家药监局拖拉作风怨言甚大,但敢怒不敢言,他这个个体户要替药企出头。

一大早,有个粉丝找到药痴:“我要起诉国家药监局!告他们行政不作为,莱美药业的乌体林斯现场检查都8个月了,到现在审查公告还不见踪影。”这位粉丝是莱美药业的股东。他说,这两年,医药行业对国家药监局拖拉作风怨言甚大,但敢怒不敢言,他这个个体户要替药企出头。

药痴查了查国家药监局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GMP认证几个程序走下来,正常的时限,是在125天内颁发证书,扣除节假日,大概5个月时间;莱美药业的乌体林斯GMP认证8个月了还没有音讯,确实是大大超过时限了(到审查公示的时限应该是95天)。新药审批超时限,GMP认证超时限,国家药监局的效率是成问题。

药痴了解下来,投资者要告国家药监局还是出于投资本能。乌体林斯是个重磅药品,迟迟不能销售,股价没有好的表现,在市场逐步转好之机,相当于机会的错失,心里窝火呢。

两重磅品种在手,但不见收益

去年底,在海通证券的推荐之下,莱美药业拥有埃索美拉唑和乌体林斯两个超10亿级的重磅药被市场广泛认知。

埃索美拉唑是第四代治疗胃酸等的质子泵类胃药,目前国内市场上只有阿斯利康和莱美药业两家拥有这个品种。对治疗胃酸等的质子泵药的总市场规模,有的研究员预计为年销售额120-150亿元,有的研究员预计150-180亿元。莱美药业的埃索美拉唑做到10%的市场占有率不是很难的事。综合目前情况测算下来,10亿元销售带来的是3亿元净利润,相当于每股收益1.5元,给20倍的市盈率,股价就是30元。去年,莱美药业的这一品种荣获“2013 年中国十大重磅处方药之首”,上半年通过了GMP认证,但因为各地政府招标缓慢,目前,只在重庆地区正式销售。

乌体林斯是莱美药业通过收购成都金星获得的用于免疫增强的重磅药。这一品种,在德国已销售了将近200年,2004 年在中国上市,并进入医保目录,2009年,实现销售额约5000 万元,净利润约3000万元。莱美药业接手后,拓展产品线,由原来单一的低浓度产品拓展到高浓度、中浓度、低浓度三个产品,价格也由过去的低浓度近70元一支,拓展到中浓度约370元一支、高浓度2000元一支,后期还将开发含片等。对于生物制剂来说,浓度的提高并不会显着增加成本,带来的是毛利率的上升,更重要的是,销售规模和利润规模大幅提高。假定销售数量不变,同样销售一支,中浓度和高浓度的利润规模要比低浓度的高得多。因此,乌体林斯的前景要比埃索美拉唑更好。以高浓度为例,一个疗程是10支,即总的费用2万元,那么,有10万人购买,就是20亿元。假设出厂价为终端价的四分之一,公司的销售收入就是5亿元。乌体林斯市场基础好,同时,亚健康人群、癌症等病人在不断增加,药痴预计这一品种轻松就能做到10亿元以上的销售规模,而这一品种的净利率可达50%。

这样看来,两个重磅品种对莱美药业股价的推动力是非常强劲的。

投资者可提议公司打药监局行政官司

埃索美拉唑因为招标慢,销售不能很快见起色,乌体林斯因为拿不到GMP认证,上市之日屡屡推迟,投资者恼火情有可原。

但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莱美药业GMP认证这个事情上,投资者个人是不具备起诉国家药监局的主体资格的。当然了,如果投资者一根筋硬要告国家药监局,办法也是有的。一是可以向莱美药业提出起诉国家药监局的临时提案,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做出决议,这样就解决了管理层不愿得罪药监局的问题;二是可以向中纪委、国家监察部等机构举报国家药监局行政不作为。

并购式发展的决心非常大

实际上,这位投资者不用过于恼火,莱美药业的两翼发展的战略路径非常清晰;一是通过培育重磅产品做强,后面还有好的品种在申请注册中,一是通过收购优质医药资产做强;因此,公司基本面逆转的趋势已非常明显。投资者何妨学学巴菲特,耐心点。

9月3日,莱美药业公告将定增募资11.5—16.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这意味着什么呢?药痴认为,这说明公司要在收购医药资产上一展拳脚。

其实,年初,莱美药业就成立了并购基金;5 月9 日—6 月20 日就停过一次牌,当时的传言是公司要收购一个优质的心血管药企,无奈价格没有谈拢而失败。这次定增募资表明公司将继续寻找好的收购标的。一般上市公司有过一次失败的并购,第二次并购一定要干成的。因此,莱美药业的并购可以期待。

不管那位粉丝会不会真的状告国家药监局,尽管两大重磅药的销售还没有起色,莱美药业优质医药股的烙印已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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