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每年补贴50亿元 推动三级公立医院改革

发布时间:2014-08-21
2015年以前,省、市、县三级公立医院将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日前,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陈书华处长在接受访谈时表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后,我省更加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各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后减少的收入,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财政补偿和医院分担三个方面进行补偿。

2015年以前,省、市、县三级公立医院将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日前,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陈书华处长在接受访谈时表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后,我省更加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各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后减少的收入,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财政补偿和医院分担三个方面进行补偿。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今年底前,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范围实现“点面双过半”:“点过半”指全省59个县(市)有一半以上的县(市)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面过半”指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有一半以上全部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后,我省将认真落实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6个补助项目。按照“公立医院硬件投入靠政府”原则,全省各级政府每年约需投入49.9亿元。

财政将设立零差率政策性亏损补助。所谓“零差率”药品就是选择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对常见病、多发病使用的基本药品,实行按药品进价销售,不再加价产生利润,让利给社区居民,利润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各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后减少的收入,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财政补偿和医院分担三个方面进行补偿。县级公立医院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82%,财政补偿15%,医院分担3%;市级公立医院通过价格调整补偿85%,财政补偿10%,医院分担5%;省级公立医院通过价格调整补偿90%,医院分担10%的比例予以合理补偿。

0
-1
收藏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