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云南白药修改补充药品配方一事依然没能消除消费者的隐忧。此前,云南白药一直以“涉及国家秘密技术可不公开”为由,拒绝在其说明书中标明涉嫌毒副作用的配方。
专家指出,这一事件的背后根源在于医药市场监管滞后。据了解,中医药立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在保护国家秘密技术和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中探寻解决之策,还需直面中医药发展中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建立制度保障和法律规范。
围绕云南白药是否含毒的争议并不仅限于近日。在2003年、2009年和2010年,先后有三起案例指向云南白药所含有毒成分导致中毒,也曾引起舆论关注。但云南白药集团以“涉及国家秘密技术”为由拒绝提供配方。由于核心证据缺失,法院均将诉讼驳回。
记者了解到,自1956年以来,云南白药的配方、工艺确实被国家确定为国家秘密技术。对于此次“涉毒”风波,云南白药称,药品配方中草乌所含乌头碱类物质的毒性已在加工过程中得以消解或减弱,产品安全有效,新的说明书中也标明药品含有草乌,其余成分略。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尽管云南白药作出回应和修改,许多消费者仍然表示难以吃下“定心丸”。除了云南白药,近些年来,同仁堂(600085)的牛黄解毒片和牛黄千金散、汉森制药四磨汤等中成药也曾因使用一些含毒的药材而引起争议,涉事方往往一味回避而不提供具体的科学解释,消费者的疑惑自然难以消解。
专家认为,在药品说明书中明确指出成分可以给医生和患者一些必要参考。
早在2010年,有媒体报道称,云南白药在美国销售的产品成分表中,详细罗列了其配方。
这不免让消费者发出疑问:为何云南白药的国家保密级配方却在海外公布?据业内人士解释,这源于中外不同的注册法规,某些国家和地区要求必须公布成分,而在国内,被列入国家级中药保护品种的处方是可以不公开的。这种双重标准显然加重了消费者的质疑。
一边是中药企业要保护配方秘密保护自身发展,希望为中药发展谋求安全环境;一边是消费者要求知情权、健康权得到切实保障,质疑“国家机密”成为企业公布信息的“挡箭牌”。既要保护国家秘密技术,又要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如何在二者间寻求平衡,“国宝级”的中药企业似乎已陷入“守秘困局”。
“公布部分毒性配方并不会导致秘方泄露。”孙晓波认为,某些阶段的保密是出自保护国家级药品的知识产权的考虑,但根本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在于申请国际专利,而不是瞒着消费者。
山东大学法学副教授潘昌新认为,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关系民众生命安全,信息公开透明显得更为重要。令人遗憾的是,我们对推进中医药还是要靠法律制度建设的意识觉醒得太晚。“中医药立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而如何立法,考验着相关部门、学者、法律人士的细致工作。”潘昌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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