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要对全国169家拥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重新洗牌,明确准入机制,同时取消部分移植医院的资格。”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在日前举办的2014器官捐献国际合作论坛上表示。
即将出局的医院包括三类,一是没有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服务的;二是器官移植治疗效果不好,1年成活率、5年成活率远远低于其他医院的;三是违规做器官移植手术,包括从事器官买卖、为外国公民提供器官移植服务或器官供体的医院。
我国规定,所有捐献器官必须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进行分配。该系统严格遵循器官分配政策,以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地排除人为干预,以病情紧急度和供受者匹配程度等国际公认的客观医学指标对患者进行排序,由计算机自动分配器官。
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研究中心主任王海波坦言,169家拥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中,有些并没有参与到相关工作中来。系统自2011年4月以来的数据追踪表明,只有157家移植中心在器官分配系统中建立了移植患者等待名单。有23.1%的获取器官未能在分配系统中自动分配,而是采取事后补录的形式注明器官分配的过程和结果,多以“DCD试点单位根据配型原则和患者情况分配器官”、“本中心内分配”、“根据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分配至某某医院”等原因作为理由。约有5.3%的获取器官在分配系统中“去向不明”。王海波介绍,“去向不明”,即在系统内明确“器官已用于移植”,但没有任何分配过程和受者信息的情况。
黄洁夫还指出,我国器官移植服务能力明显不足,估算至少还要增加100家器官移植医院,对申请医院要先进行一年试点,评估达标后才能正式审批认可医院的器官移植资质。要确保所有经过批准的医院都是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器官移植服务的医院,不能再出现移植医院争抢器官、为通过医院等级评审而开展器官移植技术的乱象。
黄洁夫强调,如果使用器官分配系统以外的器官,当事医生将被取消移植资格,移植医院将被吊销执照,追究当事医院院长责任。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的监督管理,如果监管不力,卫生计生委分管副主任将被追责。
“我国有13亿人口,但器官捐献志愿者仅有约2万人,远不能达到器官移植的需求。”黄洁夫表示,目前推动中国内地器官捐献工作最重要的是做好社会动员,建立起一个庞大的器官捐献志愿者库。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我国每年约有30万人需要器官移植,只有约1万人能够真正完成移植,器官捐献不足是主要原因之一。目前,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率仅为0.6/100万,台湾地区为5/100万,西班牙为47/100万。“如果我国内地能够达到5/100万的捐献率,那就基本可以满足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状态下的器官移植需求。”黄洁夫说,要提高全社会对器官捐献事业的共识,稳步提高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率,终止死囚器官的非法来源。
目前,身后自愿捐献器官的国人有3种选择:脑死亡器官捐献(DBD)、心死亡器官捐献(DCD)、脑心双死亡器官捐献(DBCD)。“这既符合中华文化背景,又符合世界公认的伦理学原则。”黄洁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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