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通报:15家企业74批胶囊铬超标

作者: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2-06-21
国家药监局近期通报显示,"问题空心胶囊"不仅在浙江新昌一地被发现,包括浙江、河南、四川、重庆等多省市,抽验检出15家药用胶囊生产企业74批胶囊铬超标.


在乌鲁木齐市西山大浦沟垃圾场,工作人员准备销毁铬超标药用胶囊和胶囊剂药品

国家药监局近期通报显示,“问题空心胶囊”不仅在浙江新昌一地被发现,包括浙江、河南、四川、重庆等多省市,抽验检出15家药用胶囊生产企业74批胶囊铬超标。国家药监局目前对18家药用明胶生产企业抽验了166批明胶,检出1批产品铬超标;对117家药用胶囊生产企业抽验了941批药用胶囊,检出15家企业74批胶囊铬超标,不合格率为7.9%。

国家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说,此次工作按照“企业全覆盖、品种全覆盖、产品批次随机抽样的原则”进行,在全国范围内对药用明胶和胶囊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这 15家铬超标药用胶囊生产企业浙江9家、河南2家、四川2家、重庆2家。据悉,国家药监局已责成相关省局,对违法企业立案调查并责令监督企业立即召回铬超标药用明胶和胶囊。同时,按照法定程序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上述企业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国家药监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对铬超标药用明胶和胶囊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必须依法从重从快查处。药用明胶和胶囊生产企业产品铬超标,坚决吊销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一律不得再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商务部近日印发了《关于配合做好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商务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处等相关工作,引导药品流通企业按规定处理涉案药品。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药品流通行业管理职责,组织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胶囊剂药品自查自纠,认真落实不合格药品下架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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