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GMP认证下放给省局之后,国家食药监总局的简政放权继续推进。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放出通知称2016年2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规定取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
2002年3月1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该规范于2002年6月1日起施行。在实行了近14年之后,GAP认证却一直处于十分尴尬的地位。
GAP认证推行的主要目的是规范中药材生产,保证中药材质量,对于药企尤其是中药企业提高产品标准化、现代化意义重大。
据知情人士透露,有关药品GAP认证,并不是强制性的认证,而是企业自愿申请认证的行为,没有通过GAP认证的药材一样在市场上流通。
目前国内不少大的中药企业都建有GAP种植基地,比如用到三七的几家大企业,基本都到了云南文山建了基地,这些基地都快连成一片了。
但由于种植面积有限,远远满足不了企业的需求,企业用于生产中成药的原料中,很多还得从市场上采购,另外要维护这个GAP种植基地的运行,也要投入不菲的费用,导致原料成本居高不下,全部用GAP药材的话,生产的药品成本根本无法在市场上竞争,所以在整体上,GAP没有达到整体提高行业药品质量的目的。
由于药材品类众多,GAP认证14年来,只有少数药材完成了“种植质量规范”,更多的品种还是没有形成标准,也就无法开展认证工作,这注定了GAP不能做到全覆盖。
中药材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4~2018年中国中药材GAP基地发展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中药材GAP基地认证从2004~2014年6月,共有152个基地通过中药材GAP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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