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经济整体复苏乏力,国内经济下行风险加大的当下,必须准确把脉我国医药行业进口情况,更好地推进积极的进口促进战略,为相关部门在新常态下研判和制定政策提供现实依据。去年以来,我国医药进口环境继续优化,推动了医药进口贸易加速前行,促进了对外贸易平衡发展。
实况及特点
2015年,我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总额1026.37亿美元,其中进口额461.97亿美元,同比增长7.32%,进口增幅领先出口增幅4.62个百分点。
市场开放度逐步提高,政策环境不断改善。加入WTO以来,我国通过多渠道优化医药产品进口条件,逐步取消数量配额、进口许可证、指定公司经营等非关税措施,实行单一关税并扩大了加工贸易限制类产品的种类。自2004年开始实施的《药品进口管理办法》中借鉴医药产品进口实行备案的国际通行做法,逐步完善通关程序规定,贸易便利化水平及市场开放程度逐步提升。《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系列重大决策的陆续出台,也为我国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发挥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作用。
国内需求旺盛,贸易规模迅速扩大。市场需求是促进我国进口贸易不断扩大的源动力,也是我国成为世界医药产品进口最快、潜力最大的国家之一的主因。特别是国民经济平稳增长为进口贸易发展提供了必要前提;新医改不断深化,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增加,客观上增强了大众疾病的负担能力;老龄化及疾病谱的改变等,进一步激发了国内市场对于进口医药产品的刚性需求。
当前,我国进口产品以高端医械、制药装备和西成药为主,与国内产业互补性较强,搭配合理,可有效改善国内相关供给,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去年,我国医药产品进口额比2001年的40.8亿美元增长了11.3倍,医药进口企业超过2万家,是2001年的3倍。
市场多元化进程加速,自贸区渐成新动力。十余年来,我国医药进口来源地不断拓展,由2001年的97个国家和地区增加到目前的155个。欧洲、北美洲是我国医药产品进口主要来源地。我国进口额排名前五位的国家分别是美、德、日、法以及爱尔兰,合计占进口总额的54.5%,基本保持传统市场的进口优势。
我国还积极推动自贸区战略,先后与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等多个贸易伙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大大促进了区域经济融合和医药贸易的深入发展。去年6月签订的《中澳自贸协定》,决定在医疗养老等健康类服务贸易领域放宽医疗及医院服务准入,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养老机构,势必带动诊疗器械等医药产品的关联进口。去年6月,我国从澳大利亚进口额仅为5952万美元,至当年9月,单月进口额猛增至9077万美元,同比增长152%,自贸协定利好效应渐显。上海自贸区的成功运行以及广东、福建、天津自贸区的相继成立,则为我国药企深化进口业务提供了重要平台。
进口增幅下降有因
去年,我国医药产品进口额461.97亿美元,同比增长仅7.32%,相比2014年下降4.45个百分点,究其原因:一是受制进口需求内外部因素影响。世界经济复苏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更加凸显,国内经济增势趋缓,且正处于经济结构、产业升级调整的“阵痛期”,对外部市场需求有所减少。最新数据显示,无论是进口价格还是进口数量,均呈低位增长态势,拉低了进口金额增幅。
二是跨国药企审批优势被削弱。我国对药品审批市场准入规则进行了改革,由原先的原研药单独定价改为市场定价机制,以原研药为赢利重心的外企利润下滑。
三是地方招标采购系统得以改进完善。为破除“以药补医”,许多地方政府推出了新的招标系统以降低药品采购成本,并推动跨国药企更加直接地与廉价仿制药展开价格竞争。重压之下,不少外资企业纷纷撤出一些省内的投标,进口意愿明显下降。
四是国内相关产业进口替代能力有所增强。如国产原料药特别是特色原料药替代进口的趋势日趋明显。以联影、迈瑞为代表的医械先导企业近年来在设计理念、质量控制、核心技术、营销模式等方面不断创新突破,部分医学影像、生化分析类等中高端产品已可完全满足国内市场需求。
五是相关扶持政策逐步完善及反腐因素。如制定引导卫生计生机构装备国产医疗设备的规划,建立和完善主动使用国产设备的激励机制,重点推动三级甲等医院应用国产医疗设备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加速了国产医疗设备在国内市场的应用。近年来多家外企曝出“行贿门事件”,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作为进口主力军的跨国药企的在华业务。
医药在国家进口战略中作用积极
医药进口领域同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包括重外轻内心理严重,盲目崇拜国外产品;国外资源短缺,本土企业竞争乏力;药品注册认证较难,供需信息不对称;贸易便利化等环节问题多,掣肘进口发展;进口渠道较混杂,经营秩序不规范;外资加速扩张,医药产业安全度不高;从技术引进到消化吸收缺乏系统性等。随着医改的深入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我国医药产品进口规模将快速扩大,应重视发挥医药进口在国家进口战略中的积极作用。
加快提升产品质量,努力锻造自有品牌
相关部门和企业应高度重视医械产品质量,在人才培养、资金投入、生产设计、产品制造等各环节严格把关,加快产品标准与国际接轨。依托产品技术、产品质量等内在指标,有效把握市场方向,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培育核心竞争力,以品牌影响力逐步扩大市场份额,改变高值医械产品主要以进口为主的现状以及国人对于国产医械产品的偏见。
完善进口促进体系,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梳理医药产品的进口关税和进口条件,积极完善进口促进体系,提高国内企业进口能力。支持培育专业进口展览,并通过长期运作,形成产业链完整、专业性强、影响力大的品牌进口展;设立专项进口促进资金,重点支持进口促进团组、专题培训等项目,帮助国内企业获得有效的资源渠道;针对部分进口管理措施,应予进一步简化和放宽,对不符合当前进口发展的政策予以修订和完善,提高海关、商检、证件办理等机构进口环节整体协调能力,降低进口费用和成本。
优化进口来源,拓宽产品选择视野
促进进口来源地多元化,加大对拉美及欠发达国家和地区医药产品的研究力度,增加从“金砖国家”、中东欧等新兴市场国家的进口规模。
中东欧国家在分子遗传学、生物技术领域优势明显,且技术转让成本较英美等发达国家低。而我国医药产业具备成熟的化学原料药基础,企业正处在产品结构升级的关键时期,需要引进大量的专利产品、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针对高技术类商品的进口,须拓宽产品的选择视野,从技术水平最高的发达国家进口;对于非高技术类、发展中国家生产的可替代发达国家的部分产品,可从发达国家转移到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紧盯国外中小企业的先进独特技术和最新创新成果,通过技术引进、合作研发等方式服务国内市场。
设立公共信息平台,加强进口服务和指导
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原则设立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于帮助企业交流,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专业化分工协作,逐步形成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和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建议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开展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通过权威渠道发布医药生产、销售、贸易、流通、监管等信息,有效持续开展信息搜集、整理、发布与后续跟踪,避免商业利益干扰,为医药进口提供专业服务指导。
多措并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采取多种措施为企业进口融资提供便利:创新进口信用保险业务,积极提供适合企业进口需求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降低企业进口风险;适度放宽承保条件,进一步简化企业投保手续,同时降低保费水平,提高承保、限额审批和理赔效率;提高有效担保额度,大力推进进口预付款信用保险业务,支持企业采取赊购方式与境外供应商进行交易。
加强进口监管,规范医药产品流通渠道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完善多双边高技术领域经贸合作机制,加大力度继续敦促美欧放宽对华民用装备及高技术出口管制,继续鼓励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提高行业自律和信用水平。发动各方力量,加强对医药产品进口和流通的社会监管。
强化外资医药并购监管,营造有利的产业环境
今后一段时期,有关部门需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多种方式吸引外资,促进产业重组、改造与升级,更要加快完善法律体系,加强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维护医药产业安全,为扩大进口创造有利的产业环境。充分发挥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作用,积极吸收行业组织参与在华大宗医药并购案的事前预警、事中管理和事后评估工作,帮助有关部门准确掌握本行业外资动向及其扩张可能产生的影响。
完善行业组织服务手段,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作为医药领域权威的行业组织,医保商会等应加强对进口产品的服务与指导,制定医药产品相关进口指南,将我国医药产品的法律、法规、注册程序以及如何进入我国市场等介绍给国外企业。建立大宗进口商品监测体系,强化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做出调整,必要时可协助政府开展反倾销等抵制措施调查。还可设立医药产业促进进口发展基金及进口信息平台,积极维护贸易平衡,进一步完善进口服务促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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