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大早就接到好几个投资人神秘兮兮的微信,大意是:“你看今天网上的文章了吗?卫计委禁止互联网医疗了,我们这项目还怎么看啊,这属于倒退啊,国家不是鼓励“互联网+”吗?…….”
看完这些信息我真的很无语,暗想你们这些做投资的有没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但是再看看网上各种标题党,也难怪了:《卫计委:网上严禁开展医学诊疗 只能做健康咨询》,《卫计委禁止互联网涉医学诊治》,《卫计委:一律禁止网上医学诊治》…… 细看,这些文章都圆满地完成了误读三部曲:偷换主体、混淆概念,扩大事实。如此操作之后,舆论成功地将卫计委摆在了互联网医疗的对立面上。
在讨论这几点之前,我们先看看事件的缘由。4月1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宋树立在卫计委例行发布会上回答医药经济报记者的提问时,说:“互联网上其他一些涉及医学诊断治疗是不允许开展的,可以做健康方面的咨询,但是不能开展诊治工作。当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的情况在不断出现,我们也要不断完善政策,对这些行为加以规范,我们有进一步的信息会及时向大家通报。”
首先,很多媒体报道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替换成了“卫计委”。虽然一个部委的新闻发言人可以代表部委的立场,但是两者在民众心理的权力边界是不一样的。“卫计委:”给受众的第一感觉等同于国家出台的正式法规文件(注意这个冒号)。但事实是,目前我国对于互联网医疗并没有明确的定义,相关的规范文件也仍在研究之中。目前我们可以追溯的相关文件是 2009年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卫生部66号令),但已严重不合时宜。
其次,混淆概念也是惯用伎俩。去年8月21日颁布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51号文)对远程医疗的定义和服务边界作了清晰的界定,但对于互联网医疗的定义和服务边界目前并没有定论。媒体报道用“禁止网上开展医学诊疗”来混淆概念,将互联网这个工具等同于服务边界。事实上,远程医疗就是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远程医疗诊断的,而这是法规允许的。(需要一提的是,51号文在颁布之后也遭遇了舆论的普遍误读和轰炸,当时用的招数是“避重就轻”)
最后,扩大事实也是很管用的。宋树立司长在回答中说了两句话,但是大部分媒体只摘取了第一句,并将“不允许”改成“一律禁止”。而后面非常关键的一句话——“当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的情况在不断出现,我们也要不断完善政策,对这些行为加以规范,我们有进一步的信息会及时向大家通报。”被自动忽略了。
但遗憾的是,很少有读者有时间,有专业知识去分辨舆论风向。通过以上误读,卫计委对互联网医疗的态度被解读为高压管制,对创新的态度也似乎充满敌意。而事实上,笔者参加过几场卫计委针对互联网医疗的内部讨论,整体氛围是开放包容的,而且普遍的共识是:在新生事物面前,市场发展总是先于政府监管。
那么,为什么舆论会有意无意地误读呢?原因可能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这符合舆论对政府的预期。长期以来政府对待新生事物的态度一贯是保守而谨小慎微的,以至于面对新生事物的时候,我们第一个会想到的问题是,“政府会不会不让做?”;第二,在互联网医疗这么热的今天,有很多关键性的问题在困扰着大家,比如:究竟如何界定医疗行为和健康咨询?监管首要考量的究竟是责任归属问题还是患者安全问题?其实相关决策部门目前也在探讨这些问题,但是这个过程中社会的参与度还非常低,以至于出于好奇,舆论会抓住一系列有关的蛛丝马迹,甚至会捕风捉影。第三,我想说的是,在全球创新的今天,中国社会和舆论环境对创新仍然怀着某种奇怪的敌意,尤其是在医疗领域。也请各位默默体会一下。
最后,我想说的是,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平衡创新与监管的关系都是新时代给执政者的最大挑战。在过去,不创新会慢,但在今天及未来,不创新会死。所以这是一件严肃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