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诉加多宝虚假宣传胜诉 赔偿500万

发布时间:2014-11-19
白云山(600332)11月18日晚间公告,公司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中院关于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广药集团诉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广东胜佳超市有限公司、广东胜佳超市有限公司石牌东分店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白云山(600332)11月18日晚间公告,公司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中院关于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广药集团诉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广东胜佳超市有限公司、广东胜佳超市有限公司石牌东分店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判决结果包括:被告广东加多宝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停止在广东地区媒体和产品包装上发布“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怕上火更多人喝加多宝,配方正宗当然更多人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和“加多宝凉茶全国销量遥遥领先”的虚假广告语,并立即销毁含有上述虚假广告语的宣传物品;被告胜佳超市石牌东分店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包装上印有“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的加多宝红罐凉茶,并立即停止使用印有“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广告纸牌;被告广东加多宝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广州日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头版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被告广东加多宝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原告广药集团500万元;驳回原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原告广药集团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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