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省卫生监督局官网发布通知,2014年12月1日起,我省医疗卫生机构将开始执行常用低价药网上采购,通过审核的常用低价药清单可登陆省卫生监督局网站查询。
据悉,12月1日起,医疗卫生机构采购常用低价药品必须严格按照一定的目录及价格组织网上采购,不得擅自采购目录外的常用低价药品,不得网下采购和违反议定价格采购。常用低价药采购将给予一个月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医疗机构要做好药品清库、换货、调价等相关工作,确保临床用药需求。从2015年1月1日起,不允许销售原库存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