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日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2015年我省将再次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即在2014年基础上再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360元的标准,加上个人缴费90元,年人均保费投入达到450元,这将是自2009年以来我省连续6年提高新农合政府补助。
2009年以来,我省新农合政府补助从年人均80元提高到320元,增长300%。同时实施了包括住院报销、门诊报销、门诊特殊病种补偿、特殊病种住院补偿、重特大疾病补充补偿等多种措施,有效提升了农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了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2013年全省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达91.28亿元,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补偿比达72.9%。
2015年的提标,各级财政约需投入补助资金9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