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作风强化食品药品监管 改革创新谋求跨越发展

发布时间:2014-09-15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着力创新监管方式,由重审批向审批、监管并重转化,把监管职能与简政放权、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结合起来,实现工作重心从“以事前审批为主”向“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根本转变。

首先是严把市场准入关,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一是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在全市推行“三分离”(即受理、验收、审批三个环节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四统一”(即统一准入标准、统一管理流程、统一审批时限、统一文本证书)、一个窗口办结的行政审批流程。同时,加强对旗县区审批事项的督查和指导,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指导等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建立了“行政许可事项现场验收人员库”,根据现场检查事项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验收,形成了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理,公平、公正、公开的办事流程,不断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三是对已经下放、转变方式的行政审批加强后续监管;对已变更、停业、到期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清理,进一步完善信息的更新和管理工作。

其次是转变监管模式,着力强化监管。严守法规和标准,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努力实现市场巡查常态化、日常监管网格化、监督检查痕迹化、行政执法规范化,使食品药品安全全覆盖、全时段、无缝隙、无盲点监管。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在健全完善《日常巡查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四品一械”执法监督检查的重点,在全系统推行“假日查”(执法人员在节假日进行的市场检查)、“错时查”(执法人员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休息时间进行的市场检查)和“两个70%”(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70%以上的人员执行市场监督执法检查任务,执法人员70%以上的时间用于市场执法检查)的工作要求。二是整合力量,推行“网格化”监管。将全市行政区域划分为九个责任区,实行三级管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人,实行定岗定责;每季度由网格化监管办公室梳理监管信息和工作情况进行系统通报,力争及时发现排查隐患、及时处置,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三是完善执法检查督查机制。各旗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局各监管科室(所),每月末定期将执法检查台账(包括当月检查的企业名称、地址、检查人员等)报送市局错时、假日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领导带队抽调监察室、法规科人员及专员等组成督查组,每季度对各科室、地区监管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并形成季度情况通报。四是强化基层基础,加强对各旗县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检查指导力度,不定期组织培训班,加强全系统干部业务培训,每季度市局业务科室负责对九个旗县区按比例进行市场抽查、点评工作问题与亮点,并形成督查通报,加快队伍成长成熟,提升水平。五是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通过聘请食品药品社会义务监督员,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网络等监督作用,定期召开行风评议会征求意见,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治格局。六是努力实现电子化监管,提高执法效率。建设集审批、监管、抽验、应急、处罚、服务于一体的行政执法、信息监测、政务公开、内部管理、决策支持、应急管理等食品药品监管六大信息应用系统。逐步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工程。在国家食药总局施行的零售药店电子监管试点基础上,继续深化完善技术和管理手段,拓宽试点面,实现对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药品购进、销售去向、销售结果全程电子监管,实现市场监管网络化、即时查询快捷化、监管查询真实化、视频监控同步化、减少环节效率化,达到提高监管效能、降低监管成本的要求。七是强化技术监督手段,加大食品药品监督抽验频度,提高覆盖率,探索实现风险监测与监督抽验的同步进行。

再次是提升服务能力,促进食品医药企业健康发展。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除涉及注册地址和企业负责人变更外,其余审批事项的变更、换证全部由审批窗口现场直接办理;将《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认证证书》同时到期的企业现场检查“两证”合一,一次性完成现场检查验收,缩短审批时限,方便群众办事,行政审批由原来的90个工作日降低为45个工作日;将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前审批的药品零售企业换证、认证标准延期至2015年;简政放权,餐饮服务企业、医疗器械企业的审批事项全部下放旗县区,促进食品医药企业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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