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市卫计委下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记者了解到,10月份将启动胶州、平度、莱西三市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工作取消以药补医;10月底前出台中医门诊治疗优势病种纳入统筹范围并按病种收费的政策措施,都将进一步为患者省钱;此外还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了40元。
此次工作将把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中之重,系统评估试点经验,梳理总结试点模式并加以推广。启动实施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现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覆盖。按照国家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及卫生资源配置标准,11月底前制订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专项规划与全市卫生计生信息化发展规划,明确公立和非公立医疗资源的数量、规模、布局与发展规划,向社会公开发布。探索建立区域性医学影像中心、检验中心和病理中心,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益。
扩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范围,10月1日起启动胶州、平度和莱西三市试点工作,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完善财政补偿和价格改革政策,推进医保支付、人事分配、监督管理等改革措施,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保障县级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科学补偿机制,县级公立医院全面破除以药补医。规范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对胶州、平度、莱西三市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规范和价格调整,明确时间表并组织实施,及时公布公立医疗机构名录。
大力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研究完善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的政策,试行中医门诊治疗优势病种按病种收费并纳入统筹范围,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开展成本相对较低、疗效相对较好的中医药诊疗服务;合理确定中医药服务价格,10月底前出台中医门诊治疗优势病种纳入统筹范围并按病种收费的政策措施。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试行中医专家存案制度,实施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鼓励医疗机构在省级集中采购的基础上,通过“二次议价”等方式,降低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价格。试点的县级公立医院采购基本药物,要严格按照国家、省的要求,统一进入省基本药物采购平台,确保按需、及时、足量供应。其他公立医院采购药物和医用耗材,要按照规定渠道全部实行集中采购。
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和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和薪酬制度改革试点。12月底前启动市中心医院、青岛山大齐鲁医院及部分试点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工作,落实公立医院在用人、分配、管理等方面法人自主权,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逐步构建以公益目标为导向、内部激励机制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健全的规范合理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2月底前在市妇女儿童医院实行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健全以技术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满意度为考核要素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机制,确保基本工资保公平,绩效工资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12月底前制订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将医院的公益性质、运行效率、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财政补助、工资总量等挂钩,并向社会公开。建立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把医务人员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费用控制和患者满意度等作为重要指标,实行量化考核,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脱钩,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
支持医疗责任保险发展,分担医疗风险
加强公立医院医药费用控制。12月底前建立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联合控制机制,通过强化医疗服务监管、落实政府财政投入政策,理顺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办法,完善医疗机构激励约束政策等综合措施,控制医药费用总量,调整药品、高值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费用在收支中的比例结构,切实降低群众看病就医费用实际负担水平。
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全科医生培养,记者了解到,青大附院和市立医院被立为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继续推进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启动试点监测评估。加强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筹建青岛市全科医生培训管理中心。12月底前出台青岛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指导意见,加强学科建设,建设20个重点学科。
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加快发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机制,支持医疗责任保险发展,完善医疗纠纷处理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40元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40元,比山东省规定的35元多了5元。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加强服务项目宣传,在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常住人口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抓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查体工作,提高群众参与率和服务覆盖率。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进一步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落实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加快推动建立覆盖医疗、医保、救助等相关信息的“社会保障卡”,规范疾病代码,将现有社保卡与卫生信息系统兼容共享,尽快实现就医、付费、防病“一卡通”试点运行。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与公立医院信息系统整合,做好医药卫生信息共享,实现在线监管。区市政府要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信息系统建设。
公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部使用基本药物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规划内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提高二、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12月底前制定出台我市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指导意见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扶持政策,开展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
12月底前协调制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调查研究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相关政策。指导落实乡村医生养老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提高乡村医生补助标准,调动乡村医生积极性。
重点引进高水平综合性医疗机构
积极推动社会办医,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努力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重点引进高水平的综合性医疗机构,通过市场机制引进专科医疗资源。落实相关配套措施,积极推进高端医疗资源引进和国际合作项目落地。
11月底前协调制定青岛市社会办医政策,尤其是在人才流动、土地、投融资、财税、产业政策等方面进一步支持社会办医,并向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投向医疗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倾斜,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完善按照经营性质分类的监管和评价政策,逐步建立符合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执业特点的管理制度。依法加强行业监管。
出台多点执业政策推医疗联合体建设
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12月底前出台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的实施意见。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加强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
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10月底前选取1-2个区市,试点建设涵盖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的紧密型医联体;选取1所三级医院,以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试点工作为基础,与二级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协作,在城区试点建设紧密型医联体。记者郭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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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46例求调解,仅两例“可调”
9月1日起,青岛市医调委正式启动,从此青岛有了一个独立、中立的第三方医患调解机构。运行了一周多现在情况怎么样了?9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成立第一周已经接到了各个区市来的46例医患纠纷,但是仅有两例可以进行调解,大部分市民将此当成了一个吐槽的地儿,有的无法提供任何资料只是为了去发发火。
据调解中心主任杨怀路介绍,这些案例中涉及到投诉、调解等多种形式。其中有一半的人对医调委的性质、调解范围都不是很了解,只是就医过程中遇到了烦心事就来“说道说道”,并不是来要求赔偿,而这种情况的往往来一个,就要劝说1个小时左右才能让市民消气。
“市民需要知道调解范围。”杨主任说,当事人申请调解,符合下列4项条件的,医调委才能受理:医患双方自愿申请;当事人与医患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具体的调解请求、事实依据和理由;未提起诉讼或寻求信访等渠道解决的。而那些出现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不宜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的有:人民法院或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正在解决的;已通过信访、行政调解等方式正在解决的;一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的;与医疗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没有明确调解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的;患方在当事医院的诊疗过程尚未结束的。
“来的市民中除了不了解医调委调解范围的,还有一部分是无法提供就诊凭证的。这些也无法进入调解程序。”杨怀路说,有的市民来的时候两手空空,病历、收据等都没有了,因此没办法进行调解,“这46例中仅有2例符合调解条件,正在等待医院的意见,只要医院同意调解就可以了。”其中一起医患纠纷发生在去年,当时患者想要15万元赔偿,而医院提出最高赔偿3万元,双方陷入僵局。
杨怀路发现,因为申请人最终没有能够提供当时的病历,因此无法实现调解的大有人在。当事人申请医患纠纷调解,应当提供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医患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形成纠纷原因以及争议要点、理由和索赔或赔偿数额等。
“材料准备齐全后交到我们这里后,我们会根据该案例复杂程度来请法律医学的专家参与讨论。”杨怀路说。记者了解到,除了120名医学专家、120名法律专家将参与调节讨论外,还将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媒体人员公开发放兼职调解员聘书。他表示,等聘书制作完毕,届时将邀请本报记者任兼职调解员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