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保目录遴选(中成药部分)重点问题专家共识

发布时间:2014-09-05
中华中医药学会于近日在京召开“医保目录遴选(中药部分)关键问题”专家研讨会。会议由曹正逵秘书长主持,孙树椿、晁恩祥、季绍良、李乾构、黄璐琦、朱立国、杜守颖等10多位专家莅临会议,并重点探讨了以下八个方面的重点问题。

中华中医药学会于近日在京召开“医保目录遴选(中药部分)关键问题”专家研讨会。会议由曹正逵秘书长主持,孙树椿、晁恩祥、季绍良、李乾构、黄璐琦、朱立国、杜守颖等10多位专家莅临会议,并重点探讨了以下八个方面的重点问题:

一、中医药的优势病种和品类在医保目录遴选中如何合理体现

中、西医各有特色和优势,在医保基金总量有限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西医各自优势是最优化配置资源的方式。那么,目前医疗实际中,哪些疾病(仅指医保支付范围内)的治疗是中医较西医的优势?根据中医治疗的优势疾病应遴选哪些产品入目录?

二、新医保目录遴选中应如何对待中药注射剂这个品类

中药注射剂在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特别是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肿瘤的治疗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另外一方面,中药注射剂是目前中成药中市场份额最大的剂型类别,存在一定的滥用情,给医保基金造成一定的负担,在新一轮的医保目录遴选中如何对待中药注射剂的问题。在09版医保目录调整中,删除了复方斑蝥注射液、鱼金注射液、榄香烯注射液、抗病毒注射液等安全性风险大,研发较早的中药注射剂产品,新增了喜炎平注射液、肾康注射液、热毒宁注射液、康艾注射液和注射用丹参多酚酸盐等5个源于中药新药,具备一定循证医学基础或临床应用广泛的中药注射剂。本次医保目录调整应如何把握调入、调出的标准?如何对待部分研究基础扎实,近期获批的新药?

三、在新医保目录遴选中应如何对待近期获批的新药产品

近期获批的新药品种(特别是按照07年修订后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审批的药品)研究基础扎实,功能主治清晰,符合医保按病种付费的政策趋势,且已经具备正式的药品标准,但是临床应用时间有限,从鼓励产业创新的角度,如何处理这类产品,是否有侧重的增列?

四、新医保目录遴选中如何对待中西复方的问题

由于历史的原因,中西复方是中药中一个特殊的品类,在上呼吸道感染、缺铁性贫血及糖尿病等领域该类制剂开发较多,但是随着药品研究的发展,中西复方的局限性和问题,也逐渐暴露,针对中、西学术界存在一定的争议,但尚无定论。目前的现状是,部分中西复方已经进入医保目录,另一部分希望进入医保目录,针对申请进入产品和已经在医保目录的中的中西复方,应当如何处理?

五、新医保目录中证型划分合理性的问题

目前医保目录中部分产品的功能与医保目录的证型分类不一致,例如:某品种功能为益气养阴,活血化瘀,而医保证型分类为益气复脉剂。新目录制定证型划分如何处理该类问题?随着疾病谱变化,部分疾病的主要证型在医保目录中暂未体现,例如:医保目录中目前遴选的治疗心律失常的药品主要针对虚证(如:气虚血瘀型),但是随着疾病谱变化,实证表现的心律失常患者越来越多(如:痰热扰心证),本次目录调整是否应增列该类药品?目前医保目录分类是中医证型划分,而目前医保报销是按照适应症报销,医院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大量目录分类与临床应用不对应的现象(中成药功能主治大量存在“有证无病”的事实),且也是医保按病种付费制度改革的掣肘,在新一轮医保目录分类中如何解决该问题?

六、循证医学和药物经济学证据在新医保目录遴选如何应用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均提出目录遴选对循证医学和药物经济学评价的意义或要求,目前多数企业和产品也围绕相关要求,开展了相应的研究工作。但是在基药和医保遴选中缺乏具体的针对循证医学和药物经济学研究证据的卫生技术评估办法、标准和流程,在本次目录调整中如何解决该问题?

七、新医保目录遴选中“品、剂、规”规范的问题

2012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对品种、剂型、规格都进行了明确的限定,新版新医保目录遴选是否也对规格进行限制?如果不限制两个目录的报销范围如何能吻合?如果限制,不同规格遴选的主要标准?以及软胶囊等非常规剂型遴选原则?

八、专家对新医保目录遴选的其他建议

专家可根据工作体会,指出2009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剩余保险药品目录》需要完善的内容。结合2012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修订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新医保目录遴选的工作建议。

根据以上研讨的议题,专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讨论,形成初步共识。中华中医药学会研究与评价办公室已在此共识基础上形成最终的报告送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家中药管理局,简明版公开如下。

一、提高中成药在目录中的比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根据“中西医并重”的原则,结合中医用药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特点,新医保目录遴选应扩大中成药品种范围,提高中成药在目录中的比重。中、西医各有优势和特点,在现有的医保支付能力下,应优化中、西药资源配置,新医保目录应突出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二、尊重客观事实,科学进行分类,指导临床用药

遵循中医药“辨证论治”的理论,考虑多数中成药功能主治中适应症尚不完全规范的现实情况,新医保目录遴选应按功效分类,且应更加科学、严谨、规范。根据疾病谱的变化及相应的证候特点,目录中应增列部分中医治法分类,以便指导临床用药。

三、“品、剂、规”三维标准,规范药品目录

根据药品的属性和特征,考虑目前药品剂型、规格过于庞杂的现实情况,新医保目录遴选应对品种、剂型、规格均进行严格的限定,规范药品目录。剂型和规格的遴选应重视中医药理论的指导和临床实际应用的需求。

四、积极鼓励创新,有侧重地支持中药新药

中药新药品种研究基础相对扎实,功能主治表述规范。对于满足重大需求,解决重大难题,发挥中医药特色,通过安全性监测新药品种,应给予一定政策性倾斜,有侧重的增列,鼓励产业创新发展。

五、客观、理性对待中药注射剂,有条件地遴选

中药注射剂在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肿瘤的治疗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新医保目录应在安全、有效、经济综合评价的基础上,主要遴选治疗急、重症的中药注射剂。

六、中西复方制剂存在学术争议,要慎重遴选

特定历史时期,中西复方在上呼吸道感染、缺铁性贫血及糖尿病等治疗领域发挥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中西复方的局限性和问题也逐渐暴露,新医保目录遴选该类制剂应慎重。

七、药材资源濒危或安全性风险大的品种不予遴选

对于含濒危药材资源,不能保证供应的品种,以及药品不良反应明确,安全性风险大的中成药品种,不应遴选入医保目录。

八、遴选工作专家为主,循证医学和药物经济学资料作为参考

鉴于循证医学证据与实际的临床实践,存在一定的差异,药物经济学研究方法体系尚不完全成熟,专家建议新医保目录调整工作仍以专家意见为主,循证医学和药物经济学研究结论可作为参考。

九、加强研究,规范新医保支付管理制度

按病种付费为基础的综合付费机制是规范医保支付管理的发展方向,而中成药存在的功能主治中无明确的适应症定位的实际情况,新医保目录如何规范中成药的报销范围及比例应加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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