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制药巨头诺华成为了又一家“中枪”的跨国药企。有媒体报道称,诺华一名前医药代表因为劳动纠纷,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34页证据材料,引出了诺华在市场推广中的行贿细节――以直接向医生提供推广费用的方式换取销量。
8月10日,诺华制药一名前医药代表披露了诺华在推广药品“善龙”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为追求“善龙”在北京几家大医院中销量的快速增长,诺华制定了详细的推广计划,以直接向医生提供推广费用的方式换取销量。
据了解,“善龙”属于罕见病用药,主要治疗胃肠胰内分泌肿瘤、伴有类癌综合特征的类癌、血管活性肠肽瘤、肢端肥大症等疾病。记者在诺华官方网站上看到,诺华产品覆盖疫苗及诊断试剂、非处方药、动物保健等领域,其中,“善龙”这一品种属于诺华旗下的山德士公司,价格高达13000元左右。
除了给医生药品推广费,诺华还被曝对“善龙”进行超适应症推广。超适应症用药即超出说明书规定的用途使用药品。
诺华总部设在瑞士巴塞尔,业务遍及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在全球十大药企排行中排名第2。
由于一起劳动纠纷,进而被曝在市场推广中行贿,诺华由此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昨日,诺华集团(中国)企业传播部总监闵熙给南方日报记者传来了一份声明,对这一事件进行了回应。
诺华声明称,公司高度重视一切有关不当业务行为的指控,在收到该员工的举报后,公司立即着手开始自行调查。公司曾要求该员工就此事提供相关证据,但该员工拒绝提供。如发现任何违反诺华行为准则或中国法律的不正当行为,公司必将采取必要的措施。
在声明中,诺华还“影射”了上述医药代表动机不纯。诺华称,该员工于2013年1月加入诺华中国肿瘤事业部,目前已提出辞职,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公司相关规定程序处理其辞职事宜。值得玩味的是,诺华在声明中指出,该员工于7月底向公司发函,索要500万元经济赔偿或补偿,并限期三天回复,说否则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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