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全面取消“以药补医”,今年在300个试点县先行推开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当前,公立医院改革进入“深水区”,如何取消“以药补医”成为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从今天起,本版将推出连续报道,分别围绕“医药分开怎么分”、“医院补偿怎么补”进行深度分析,敬请关注。
——编 者
1.
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行规”,改革“以药补医”机制
日前,《深圳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根据新规定,患者凭医生处方可以到社会零售药店购药,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被取消,此举堪称“医药分开”的重大突破。
医药分开是今年医改重头戏。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副局长毛羽近日称,北京市今年将在朝阳医院和友谊医院两家综合医院开展“医药分开”试点,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行规”,改革“以药补医”机制。
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十二五”期间理顺补偿机制,全面取消“以药补医”。今年在300个试点县先行推开,力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
“以药补医”一直被认为是医疗行业的一大顽疾。近年来,各地试图以种种方式打破这一顽疾,实现医药分开,包括收支两条线、药房独立、药品零差率销售、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多种模式。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表示,在医药分开方面,今年卫生部的重点是在17个国家联系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进行探索。这17个城市已经提出了初步方案,通过综合配套的改革措施以取消“以药补医”。
在山东省潍坊市,医院由托管方对药品服务直接管理,医院人员不直接接触药品,只对托管方进行监管。宁夏人民医院宁南医院取消所有药品加成,实行 “零差率”销售,将药房整体托管到宁夏一家大型药品配送企业。而江苏南京、安徽马鞍山等地也通过药房托管和药品集中托管系统等方式,改革公立医院传统的药事服务供应模式。
江苏省镇江市推行以人头付费为基础的付费方式改革,北京推出按病种分组的付费改革,上海推行总额预付改革。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医院运行监管处处长钟东坡认为,在改变支付方式的情况下,药品从利润源变成成本,医院本身就有动力来规范用药行为,在看好病的情况下尽可能控制费用。推行医药分开,比较好的方式可能还是支付方式改革。
2.
重要的是机制分开,切断医药之间的利益关系,而不是把机构分开
北京朝阳医院院长封国生说,公立医院卖药加成的政策是上世纪制定的,当时虽然认为医院亏损应该通过国家财政给予补充,但由于国家财力所限,不能给医院足够的经费补贴,就制定了这个政策,医院可以通过销售药品来增加一部分收入,补充运行中的亏损。因此,医院药房收入是医院正常运转的重要来源。
“以药补医”是造成看病贵的原因之一。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周子君教授说,“以药补医”政策归纳起来,争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医院药品过度使用,药品价格扭曲,回扣腐蚀医生,实体生产环节利润远低于流通环节,影响到药品零售市场的公平竞争。
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提出,要扭转公立医院逐利行为,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但对于医药如何分开的实施细节尚未明确。
封国生认为, 医药分开,简单地说就是取消医院在医疗过程中药品销售的药品加成,将药品销售与医院和医生的经济利益分开,医生的收入待遇也不与药品的使用量、用药金额挂钩。
“芜湖模式”也被称为医药分开的“药房独立”模式。2007年,安徽芜湖设立药品管理中心,建立统一的药品采购供应管理信息系统,并负责将药品配送给市属的8家公立医院。医疗机构药剂人员从医院剥离出来,通过机构分离、人员分离来切断医院与药品间的利益关系。
然而,药剂科是医院内设科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等级医院评审标准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如果不设药剂科,医院在卫生部等级医院评审时将被否决。而芜湖药管中心作为全额事业拨款单位,编制受限,药剂人员编制三年未调整。2011年,芜湖对试行的“医药分开、药品统一管理”模式进行调整,将原划归市药管中心管辖的各医院药剂科工作人员划回医院,接受药管中心和医院的双重领导。
清华大学医疗管理研究中心专聘主任周生来说,我国医疗机构是“大门诊、小住院”,将药房从医院中分离,并不能切断医药之间的利益联系,只是给群众取药带来不方便。
周子君说,南京等地的“药房托管”实施以来,医生用药没有发生变化,老百姓用药量没有减少,没有达到少用药的目的,也未切断医生的“灰色收入”。
“医药分开更重要是机制分开,切断医药之间的利益关系,而不是把机构分开。”钟东坡认为,医药分开不等于实行药品零加成,支付方式的改革、收支两条线管理都可以达到医药分开的效果。医药分开的“医”不仅是医疗机构,还有医生,对机构的激励机制理顺之后,对医生激励机制的理顺也很重要。
深圳市明确提出,建立药品流通企业与医院药房竞争机制。选择若干家大型连锁药品流通企业,由其负责在连锁药店配齐本市公立医院常用药品。以公立医院周边区域为主,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覆盖范围。在保留公立医院门诊药房的前提下,允许患者凭医生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买药物。
钟东坡指出,卫生部将对不同模式的利弊得失、适用条件进行总结评估,推出在全国相对比较可行的方式。不过,我国各地差异很大,难以全国“一刀切”地推进某一种模式,应当允许多种模式存在。
3.
只有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才能使医疗行为彻底扭转过来
医生“开方提成”由来已久,久治不愈。医药分开能否遏制“大处方”?
安徽芜湖市推行“医药分开”改革,但药价虚高的问题仍然存在。形式上的“医药分开”,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问题,也难以阻断医药代表的药品促销行为,难以切断药品供销商与医务人员之间的利益链。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认为,医药分开主要是经济上分开,而不应理解为简单的、表面的“剥离”和“托管”。所谓经济上分开,是要切断两条经济利益链——医院靠卖药加成赚钱和医生靠开处方提成。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北京三甲医院院长说,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只是解决医院加成赚钱的问题,但没有从机制上解决医生开方提成、拿回扣的问题。
周子君认为,单纯的医药分开,治标不治本。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为突破口,同步推进医疗服务支付制度等改革。医生治好病人,同时控制好成本,医院才能够盈利。如果医生多开药、多做检查的话,超过医保限额,医院和医生是要往里赔钱的。只有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才能使医疗行为彻底扭转过来。
周生来说,在全国300个试点县取消“以药补医”,具体执行计划尚不明确。要想真正做到医药分开,结束“以药补医”的局面,如不触动原有体制,不碰及深层次问题,只能解决表面问题。医药分开要与管办分开、政事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同步推进,才能起到效果。
钟东坡指出,在收支两条线管理以及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下,药品的费用收入与机构本身利益无关,医院会根据医疗常规、病人病情来使用药物。但是,这两种方式无法解决对医生的激励问题,很容易出现“大锅饭”现象。并且难以解决医药企业给医生个人的回扣问题。而在“药房独立”模式下,尽管药品的差价收入由政府统筹补给医院,但药房独立后,医院的合理用药等工作受到影响。
钟东坡认为,支付方式改革可以同步解决两个主体——医院和医生的激励机制。医生滥用药会增加医院的成本,所以医院会对医生 的行为加以规范控制。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朱恒鹏认为,要实现医药分开,取消医药补医,必须完善医保付费方式,把按项目付费转变成以打包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
作为医保付费改革试点单位,北京朝阳医院把提高医疗质量、减轻患者就诊负担与各科室的考核挂钩,对不合理用药和不符合诊疗规范的医务行为进行警告。与2010年同期比较,2011年患者的门诊次均药费由419元下降到了393元,下降了6.3%;患者人均节约住院药费为1900元,减少了 10.3%。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