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希望对医保药物品种新一轮的价格梳理,重新理顺药品价格管理思路和方式,通过价格杠杆引导中国医药产业有序发展。
8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调整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从9月1日起降低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82个品种、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4%。
这是国家第28次药品价格调整,有关方面认为,发改委希望对医保药物品种新一轮的价格梳理,重新理顺药品价格管理思路和方式,通过价格杠杆引导中国医药产业有序发展。新一轮针对医保品种的价格调整序幕全面拉开。
旨在理顺价格
本次药品价格调整主要涉及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药品,包括独家品种和统一定价品种两部分。据介绍,这3类产品在以往价格调整中并没有进行过统一的调整;而在此之前的3月份,国家发改委已经发布了针对主要用于治疗感染和心血管疾病的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价格调整方案是在开展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和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
该负责人还表示,这次价格调整对日费用高的药品加大了降价力度,对日费用低的药品少降价或不降价,目的是在减轻患者负担的同时,保证价格相对低廉药品的生产供应;对专利药等创新型药品适当控制降价幅度,以鼓励药品的研发创新;对原单独定价药品,进一步缩小了与统一定价药品之间的价差,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从通知的表述上可以看出,本次价格调整思路与今年3月的第27次药品价格调整的思路如出一辙。
“这说明国家发改委在有计划地对药品价格进行理顺,我觉得做得很好。”国药控股运营管理部高级顾问干荣富如是评价。
这意味着,在发改委的管辖范围之内,今后其将对所有医保目录产品进行全面的调整。在对两次药品价格调整进行解读时,这一思路都是发改委有关官员曾明确强调的内容。
有专家表示,过去国家药品价格调整的领域主要集中在心血管、抗感染、消化系统、中药、抗肿瘤和精神类用药,而这几大类药物占了医院用药金额超过60%的份额,因此在新一轮药品价格调控中仍将是重点范围。也有分析机构预测,发改委将继续公布其它种类药物的新参考价,包括肿瘤类、血液系统类、肠胃类和呼吸系统类等。
缩小价格差距
“在逐步理顺所有药品价格的同时,国家的另外一个目的就是逐步缩小原研药和仿制药在价格上的差距。”干荣富如是说。
这将是国家未来药品价格管理的主要思路之一。此前发布的《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就明确提出,政府制定药品价格原则上按照通用名称制定统一价格,已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价格,与统一指导价有较大价差的,要加大调整力度,逐步缩小价差;同时,国家正在征求意见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在制定思路上,也取消了“原研药”的概念,并强调对专利过期药要逐步加大统一定价的力度。
从影响来看,缩小原研药与仿制药的价格差距,触动最大的就是国内目前在医院市场销量非常好的合资或外资原研药生产企业。对于本次药品降价,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及时回应表示,RDPAC支持国家发改委为逐步理顺医药价格关系、降低居民医疗负担、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所采取的各项改革尝试,也赞同发改委逐步分阶段缩小原研药与仿制药价差的想法。但其认为,以仿制药作为价格调整基础的前提是二者具有相同的质量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生物等效性。RDPAC政府事务和媒体沟通总监左玉增表示,无论是原研药生产企业还是仿制药生产企业,在确保药品质量方面的努力都应该能够得到政策的激励和认可。
“RDPAC建议对于原研药品的价格应采取‘合理评估价差,分步骤、平缓的价格调整’,以避免市场过大震动,影响患者的正常用药和企业投资的信心。”左玉增认为。
而对于业界的担心,干荣富提醒,本轮价格调整并不会对市场和行业产生太大的影响。干荣富认为,本次价格调整的领域都是市场用药金额占比较小的类别,同时国家在调整幅度的制定上,考虑了药品临床使用情况、日均费用等因素,包括进口、合资和国产产品在内,并不会动辄30%的大幅度调整,而公布的结果也体现了这一点。
“比如糖尿病用药,现在病人越来越多,药品用量越来越大,国产化产品也在提升,适当的降价也是合理的。”干荣富说。
也有观点指出,实际上目前已经有外资企业针对中国未来的药品价格管理思路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铺设。比如辉瑞入股上药,同时又与海正药业合资成立子公司等。分析认为,其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希望未来在中国缩小原研药和国产仿制药价格差距的大思路下,通过与国内企业共同开发仿制药来应对原研药可能面临的市场损失。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