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胶囊产业升级在即 新标准从严制定

文章来源:中国制药机械设备网 发布时间:2011-07-04

征求意见稿亮点纷呈相关标准宜从严制定

“从国家药典委员会在网上公布的药用明胶硬胶囊壳、药用明胶肠溶硬胶囊壳、胶囊用明胶相关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来看,与2000版药典以及协会标准相比,2010版药典关于药用胶囊的相关标准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但也有诸多地方需要完善,这次年会的主要议程就是专委会提出对标准的修订意见。”4月17日,在“中国医药包装协会空心胶囊专业委员会2009年年会”上,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副会长蔡弘表示,药典标准主要围绕安全性方面,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强制标准,它对行业的发展可以起到重要的导向作用。药典标准的制定应考虑先进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听取相关协会及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标准就是为了促进行业提高生产力水平,改进生产技术。企业只有严格执行标准,才能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行业整体水平才能提升。

征求意见稿亮点纷呈

由于空心胶囊究竟按药用辅料管理还是按药包材管理这一问题长期存在归属方面的争议,而且此前一直按药包材管理,因而在2005年版《中国药典》修订时,没有再收录空心胶囊及肠溶空心胶囊标准。目前,企业执行的仍然是2000年版药典标准。2005年版《中国药典》没有收录空心胶囊及肠溶空心胶囊标准,而2000年版《中国药典》标准中这一品种的各项指标又比较陈旧,在质量可控性等方面无法适应行业发展要求,因而国家药典委员会在制定2010年药典时,特别安排了空心胶囊及肠溶空心胶囊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

“2010年版药典标准起草时间短,要求高,国家药典委员会要求今年5月15日交稿,9月份印刷;明年4月1日发布,7月1日正式施行,且英文版和配套丛书一起出版。”据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品包装材料室主任俞辉介绍,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承担了2010年药典药用胶囊标准起草任务。不久前,国家药典委员会在网上公布了药用明胶硬胶囊壳、药用明胶肠溶硬胶囊壳、胶囊用明胶相关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为了使这三个标准更加符合行业发展的情况,这次俞辉专程赶来参加空心胶囊专业委员会年会,听取行业协会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在明胶、空心胶囊、肠溶空心胶囊三个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有多处对以往标准的修改使业内人士感到振奋。青岛益青药用胶囊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世德表示,首先是在铬的限度检测上,与以前相比有明显的进步。2000年版《中国药典》中没有有关铬的限度检测项目,在2002年起草的标准征求意见稿中也并没有把该项指标列入检测项目。这次把明胶或空心胶囊中铬的含量限定为 2ppm(百万分之二),已经是历史性的进步。但是,从规范行业发展的角度考虑,这一含量应该限定为1ppm(百万分之一)。目前,部分企业为了自身经济利益,不顾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用蓝矾皮(鞣制过的各种皮革边角料)生产明胶。部分空心胶囊企业为了追求利润,采用劣质明胶为原料,在条件极差的环境中生产空心胶囊。蓝矾皮中含有大量的铬,且无法清洗去除。铬对人体骨骼系统毒性极大,尤其影响儿童的骨骼发育。只要检测出明胶或空心胶囊中铬的含量超出 1ppm(百万分之一),一般就能说明在明胶生产中掺入了蓝矾皮。而企业如果所用原料质量有保障,设备和技术没问题,就完全可以生产出铬含量不超过 1ppm(百万分之一)的空心胶囊。严格空心胶囊中铬含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此举可以挤压生产经营欠规范的企业的生存空间,从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另外,在以前的空心胶囊标准中,对性状进行这样的描述:“为方便胶囊填充,帽和体套合后包装,也可分开包装”。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这句话被删除。张世德认为,给全自动机制空心硬胶囊以科学的定义,才能体现起草者对行业现实情况的尊重,因为现在大部分胶囊生产企业都实现了自动化生产,根本不可能把胶囊帽和胶囊体分开包装,分开包装是手工生产的产物,如果今天仍然这样规定,就脱离了实际,也与国家规定的“取缔手工胶囊”政策相违背。而且制药企业在GMP认证时都要求使用全自动充填机,全自动充填机是完全不可能使用帽体分开胶囊的。

相关标准宜从严制定

中国医药包装协会空心胶囊专业委员会曾多次向国家药典委员会提出对三个标准(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建议,不少建议并非因为规定太严而要求放宽,恰恰相反,是企业觉得标准太松而要求增加难度。据张世德介绍,此次年会有20家会员单位参加,这些企业的产量之和占国内机制胶囊生产总量的90%以上,代表了药用胶囊行业的主流。他们在年会上一致要求,提高标准门槛,促进产业升级。

年会上,企业代表对三个标准的修订达成一系列共识:应提高相关标准。如在脆碎度一项,征求意见稿规定“不得超过15粒”,企业建议改为“不得超过5粒”;在崩解时限一项,原规定“在15分钟内全部溶化或崩解”,建议改为 “在10分钟内崩解”(由于实际操作中易产生误解,建议中去掉了“全部溶化”);在透过率一项中,于450nm和620nm波长处测定透过率,建议将原规定的“分别不得低于50%和70%”改为“70%和90%”;另外,建议还要求把保质期限定为3年,增加明胶的“粘度”、“粘度下降”两项指标。

“在新标准制定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到安全性的要求,对色素、油墨等成分的添加进行严格规定。”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副会长冯国平强调,在胶囊的添加物这个问题上,要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能不加的就不加,能少加的就尽量少加。部分药品出于避光保存的要求,其所用胶囊需要添加遮光的色素。可现在有不少药品生产企业为了遮盖内容物,达到美观的效果,也要求胶囊生产企业在产品中加入各种色素,这些色素对人体都有不同程度的潜在危害。国外大型药企如辉瑞等在订货时,一般都要求不加任何色素,均为无色透明,这反映了跨国药企安全至上的观念。

“标准的制定应有特定的对象。目前标准起草单位所用的样品,不能代表目前明胶行业的主流,因为这些被抽样品的十几个生产企业中,只有一家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这样就难免导致标准相对较低。”中国明胶协会秘书长姚龙坤认为,在制定标准时,所用样品要有代表性,要从拥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获取,否则,标准就会失去科学的支撑。据悉,为协助做好空心胶囊相关标准的起草工作,空心胶囊专业委员会要求6家骨干企业在本月底提供3个批次的样品,中国明胶协会也将组织16家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明胶生产企业提供两个批次的样品。

俞辉表示,参加这次会议收获很大。虽然以前也曾在部分地区召开过企业座谈会,但与胶囊专业委员会的年会相比,以往参会企业缺乏代表性。专业委员会的有关修订意见具有启发意义,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将在最短的时间里针对这次收集到的样品重新进行验证,以制定出更加科学的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药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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