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文化虽然起源于我国,但我国中药产品仅占全球植物药市场年销售额160亿美元的3﹪~5﹪,进口额甚至超过出口额。举例来说,日本一家中药企业在我国中成药六神丸基础上加工研究而成的救心丹,年销售额达1亿美元以上,其中一部分销往我国;川贝枇杷膏、保心安油、驱风油、红花油等“洋中药”在国际市场上的销售额也远超我国同类中成药。
由于东西方文化差异,中医药至今未被国际社会所承认和接受,对中医文化的核心价值应如何传承、保护?这是一个重大的问题,更是事关国家利益、维护文化安全,特别是医药文化安全的战略问题。如何有效保护中医药文化,维护国家文化和经济安全是一项重要课题。
日前,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布,其中包括罗浮山百草油在内的11项中药产品和中医技艺成功入选,是一件引起中医药界振奋的大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正适合中医药文化生存发展的需要。通过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可以逐步提高公众对于中医文化核心价值的认知度,并建立一整套保护制度,实现对中医药文化价值的提升和合理利用。
把中医药的“根”留住
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正面临大好机遇,机遇大于挑战,困难也很多,一些依靠口传心授的传统疗法濒临消亡,部分有价值的珍贵传统医药文献曾遭到毁弃或流失海外等。通过“申遗”,对中医药予以合理适当的保护,推动中医药管理与保护的制度建设,将为中医药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笔者曾就中医药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问题提出建议,希望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民族医药文化土壤。有必要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那样,保存民族医药文化“土壤”。像抢救民间文艺那样抢救民族医药文化,甚至建立若干民族民间医药文化保护区,尽一切可能把民族医药的“根”留住。
目前学术界仍有部分学者误认寻求保护是因为中医药文化面临消亡。我们承认,当前中医药发展面临西医药的挑战,存在许多困难,但事实上并未衰落。相反,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和领导下,中医药事业在重重困难中稳步前行,中医药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已开始得到世界各国的公认,中医药治疗 “非典”和艾滋病显示出的潜力为世界医药界瞩目,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机构,都很重视和支持中医药的传承与应用发展。
笔者认为,保护我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必须深刻认识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实意义,特别是要注意保护中医认知的方法和思维理念;第二,必须深入研究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目前尚处于破题阶段,需要从文化传承、科技立项和法律法规保护等方面不断补充和完善;第三,必须做好中医药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带动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特别是要让治疗某一种疾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成为中医医治该病的亮点。
发展中医药才是目的
保护只是手段,发展才是目的。将中医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来保护,目的是实现在保护中促发展,继承中求创新跨越。
前几年,凉茶因为宣传“药食同源”、“有清热祛暑解毒等功能”,被有关部门批评、通报、罚款。
后来,粤港澳三地同行将凉茶申报国内遗产名录成功,其中包括54个凉茶配方。这样一来,就平息了上述风波。类似的事件还有不少,如江浙沪的冬令进补膏滋药,梧州的龟苓膏等等。若是按西药的概念去套,再削足适履都不行,如能从传统文化层面去理解和保护,一切都迎刃而解。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并非消极地去保护一个静态的、有形的物品,使其不致消亡,而是要着眼长远,立足发展,将动态的、无形的、可传授的知识、工艺技能等作为保护的对象,把保护作为促进可持续发展利用的手段,使之达到保存与利用贡献于社会的目的。
罗浮山百草油申遗的意义
作为2009年广东省中药非遗产品的罗浮山百草油,此次被纳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正是体现“以保护促发展”的思路。
罗浮山百草油在东晋时期由著名的道教学者、医药学家葛洪所创,对岭南瘟病时疫、瘴疠之气以及寒热身痛、无名肿毒等岭南常见疾患有独特的疗效,成为罗浮山一宝。可是,罗浮山百草油组方中所包含的多种珍稀药材,比如金线风、金耳环、七叶一支花、水芙蓉、小罗伞、一朵云等名贵药材,因为主产于罗浮山,如不加以保护,将濒临灭绝。
中医中药素来讲究传承,众多经久不衰的中药,就是凭借其组方,制法的独特优势,确保疗效而流传于世。
由于对岭南医药文化宣传力度不够,国人对罗浮山百草油关注不多,今后需要进行积极宣传和推广,让罗浮山百草油深入民间,做到家喻户晓。在近期举行的深圳文博会上,罗浮山百草油作为首个中药非遗产品亮相,吸引了众多关注的目光,对公司的咨询以及订单也呈直线上升态势;同时,罗浮山百草油还受到了上海世博会展出的邀请,在上海世博会广东馆进行展示,在世界人民面前建立了良好的形象。借助申遗成功的契机,将产品和岭南医药文化推向全国、全世界,把传统中医药文化推上世界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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