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1-05-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已经于2011年5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审核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承诺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200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受让地处康恩贝(兰溪)现代植物药产业园区以东相连的面积为37.98亩土地的使用权,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出让价格约每亩53万元人民币,地价总金额约2013万元(最终金额以测定的地块面积和商定的单价在协议中明确)(具体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的公司临2008—021号公告)。

根据本公司与兰溪市统一征地所、兰溪市财政局签订的《协议书》,为加快推进兰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南工业园内康恩贝现代植物药产业园东侧的约37.98亩土地政策处理相关工作,三方约定为妥善处理该地块的先期政策处理等事宜,便于协调相关各方的利益和工作,本公司同意向兰溪市统一征地所、兰溪市财政局支付该地块的政策处理预付款2,000万元,原计划兰溪市统一征地所在 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地块的政策处理事宜,并由兰溪市国土资源局适时组织公开出让。如果本公司通过招拍挂程序获得土地使用权,上述土地政策处理预付款转为土地出让金;若因非本公司原因不能获得上述地块的,兰溪市统一征地所、兰溪市财政局在一个月内退还上述土地政策预付款。此事项已经在公司 2010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十、其他重要事项”中公告披露。

鉴于公司不断发展,产业园现有的办公用房和设施难以满足公司的实际需要,因此,本公司拟在获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后,用于建设技术中心、办公综合楼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配套设施工程。

本公司承诺:

如果公司通过招拍挂等程序获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公司在上述土地上规划建设的项目将仅限于为公司生产经营之目的的技术中心、办公综合楼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配套设施工程,均为自用。公司不具有房地产开发业务资质,公司也不会以上述土地从事以营利为目的房地产开发业务或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37.98亩土地的征地拆迁工作已完成,尚待有关政府部门办理土地出让的招拍挂等后续程序。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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