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私立社区医院全部"进价卖药"

文章来源:制药工业网 发布时间:2011-05-16

6月30日起,全省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也将以“进价”卖药。今天,四川省卫生厅发文,将全省基本药物目录的使用范围由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扩大至村卫生室、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自此,四川省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据悉,全省基本药物共计1084种,涵盖了常用药和民族药品。根据省卫生厅现已公布的基本药物中标价格,降价幅度达52.58%。同时,省卫生厅要求,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此前采购的非基本药物,必须也同样以进价销售,7月31日后全面停止非基药物的销售。

省卫生厅发文:

私立社区医院下月底按“进价”卖药

省卫生厅要求,从6月30日起,村卫生室、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将全部配备基本药物,且实行零差率销售,即“进价”销售,执行全省统一定价。同时,不得购进非基药物,对原有库存非基药物及时盘点,7月31日前过度使用并执行零差率销售。

此外,村卫生室、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要采取多种形式公示药品品名、剂型、规格、单位、采购价、原零售价和现零售价等信息,并公布举报电话。

降价幅度50%:

没有了药品利润政府每年补助3000元

据悉,四川省基本药物目录分为国家药物目录以及四川省补充药物目录两部分,共计1084种。目前已完成的前三批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总体降价幅度达 52.58%。前三批基本药物目录中,国家基药550个,降价幅度51.7%;省补基药193个,降价幅度56.38%。目前,四川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全部配备基本药物,并按照进价销售。

由于实施零差率销售,没有了药品加成的利润。在村卫生室、非政府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将对医疗机构实施经费补偿机制。省财政厅对每个村卫生室每年补助3000元(高海拔地区继续执行1万元标准)。但卫生行政部门将对其进行基本药物使用考核,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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