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张家界市监管局对2010年度评为C信用等级的1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抽查了产品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出库和记录,对其生产质量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体谈话,重申了相关规定,诫勉企业必须按照药品GMP的要求组织生产。这是该局根据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情况所采取的分类监管措施。
为推进药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企业守法自律,张家界市局依据《湖南省药品生产企业信用构建与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制定了《张家界市药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细则》,规定根据日常检查、、监督抽样、行政处罚、企业整改落实等情况及企业年度研究、生产、经营情况,设立A、B、C三个信用等级,每年评定一次,评定后对企业实施动态分类监管。2008年以来,该局在全市组织开展药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4家药品生产企业连续3年被确定为A级诚信。通过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和分类监管,该局提高了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效率,调动了企业自查自律的积极性,同时也增强了监管的针对性,提高了监管效率。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