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发改委、卫生厅、药监局等11个部门联合出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办法》。
《办法》要求,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搭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建立全省基本药物评审专家库(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家占50%以上),在安全、封闭、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基本药物评标工作,评审合格的企业才能进入商务标评审。省级采购机构将通过省药品采购平台向社会公示各规格药品中标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采购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向企业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取费用,如采购人员在采购时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较轻的将给予挂网警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列入不良记录,并追究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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